这男的到杭州一家台球厅打球,请了个女助教陪打,事前他在聊天里多次跟助教说想拍她屁股,后来在打球过程中真的拍了。女助教索赔2000,他不接受,报警。警方认定他构成猥亵,行政拘留。他在记者面前辩解,说自己提前问过,对方也对自己动手动脚,只是朋友间打闹。台球厅负责人看了聊天记录之后说,助教之前明确表达过不同意。助教也说了,陪打过程中对方已经有越界行为,拍屁股那一下是最后让她无法忍受的那一根稻草。
我先说第一层,顾客和助教的关系是不对等的。
一个是花钱买服务的,一个是提供服务维持生计的。顾客在聊天里叫宝贝、发轻浮的表情,助教可能不会当场翻脸,因为那是工作场景,她要维系客户。但这不代表她接受了,更不代表她愿意在现实中继续被冒犯。她只是不想丢饭碗,不是对你有意思,不是同意你的所有行为。这男的完全没看到这一层,只觉得网上聊得还行,现实里再进一步也没关系。
再说第二层,嬉戏打闹是服务。
他说打球过程里两人有嬉戏打闹。但站在服务者的角度,她需要陪好客户才能维持长期消费。那些互动是工作的一部分,不是私人关系的延伸。把工作互动当成私人暧昧,本身就是一种误判。这男的不光误判了,还顺着这个误判动了手。
最后说最核心的一点:他自认为提前打过招呼就等于对方默许了。但法律不认这种逻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写得很清楚,猥亵他人可处5到10日行政拘留。
这里有个关键点,只要对方没有清晰、明确、自愿地说“可以”,单方面触碰隐私部位就构成猥亵。提前预告不等于获得同意,对方没有当面拒绝也不等于同意。而且臀部本身就是隐私敏感部位,任何接触都必须获得明确许可,不能靠主观判断去猜。
台球厅老板说了一句话我觉得特别对,这是绿色场所,要做绿色的事。这男的来打台球的目的本来就不纯,他在用对待其他场合的方式对待一个正规经营场所里的人。
他以为我们不知道,他借打球的名义,在试探一条不该越过的线,这条线他越过了,然后他付出了代价。
我想,这男的应该重新学一下怎么尊重别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