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司法部长贺荣:我国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14亿多人口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

全国有律师80多万,但我国涉外律师整体还不够强,办理涉外案件数量少、实战能力还有不少差距。

↑《人民日报》(电子版)截图↑↑

据《人民日报》2026年7月16日第4版“要闻”最新消息,发布了题为《落实“两个更加注重”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访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里面提到:

一、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近年来,司法部会同相关部门起草、审查完成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事调解条例》等一批重要经济领域法律法规,随着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还需要继续加强立法供给。

2024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牵头统筹开展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修改、废止了1.1万件各类制度文件。

当前,我国经济形势总体持续稳中向好,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司法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起草工作,以法规制度刚性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群众对法治需求突出的三方面。

1、受到侵犯伤害,能得到及时公正的救济保护。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公正审理诉讼案件,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5年保持在98%以上。

2、碰到矛盾纠纷,能找到高效权威的化解渠道。我国拥有14亿多人口,这个国情决定了我们不能成为“诉讼大国”,调解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非诉解纷方式。

“十四五”时期,我国310多万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纠纷近8000万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遇到法律问题,能获得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我国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国有律师80多万、公证员1.6万、仲裁员6.9万、司法鉴定人4.2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1.3万,每年办理各类业务5600多万件。

三、迫切需要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

1、涉外立法仍需加大力度。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一些薄弱点、空白区仍然存在,与系统完备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2、涉外执法司法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手段开展国际斗争,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做好反制裁、反干预、反“长臂管辖”法治应对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

3、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仍不够多、不够强。2023年以来,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硬实措施加快推进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我国涉外仲裁机构、涉外律师整体还不够强、办理涉外案件数量少、实战能力还有不少差距等问题仍然存在,迫切需要加大建设、培育力度,提升国际竞争力。

四、最后记者提问“十五五”时期,要做好哪些重点工作?

司法部长贺荣回答,司法行政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将紧扣两大主线:

一是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强化政治引领、理论武装与法治道路坚守;二是落实“两个更加注重”,一方面以立法、执法、纠纷化解、涉外法治统筹法治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另一方面通过民生立法、规范执法、普惠法律服务、全民普法全方位全力推进高水平法治国家建设。

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