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教授灌醉同性网友后猥亵偷拍,检方求刑4年,法院只判6个月引争议
37岁的前大学教授权某,因通过同性交友软件结识20多岁男性受害者,两次趁对方醉酒熟睡之际实施猥亵并偷拍作案过程,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同时须完成40小时性暴力治疗课程,并限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3年。
事情要追溯到2023年9月。权某当时担任京畿道某大学艺术体育学院兼职教授,表面上衣冠楚楚,背地里却混迹同性交友软件,刻意结识年轻男性。他选中了一名20多岁的男生A某,约对方线下见面吃饭喝酒。席间,权某全程刻意劝酒,一步步把对方灌得烂醉如泥。
A某喝得酩酊大醉,直接熟睡失去了反抗能力。权某见对方毫无防备,当即趁人昏睡实施了猥亵,还拿出手机全程偷偷拍下作案全过程,留下多段私密偷拍视频。
一个月后,2023年10月,权某贼心不死,以相同方式再次对A某下手,又进行了额外偷拍。两次作案,权某都把自己伪装成"温柔学长"的模样,实则是一条披着人皮的狼。
2026年6月,检方在结案公审中向法院求刑4年,认为权某犯罪性质恶劣、手段卑劣,且毫无悔意。可法院最终只判了6个月,理由是"没有同类犯罪前科""积极配合提交涉案视频""没有证据证明视频已被散布"。这个判决结果一出,韩国社会一片哗然。
这事儿在网上传开后,中韩网友都炸了锅。有人说:"6个月?连一年都不到,出来照样能祸害别人,这叫什么严惩?"也有网友一针见血:"权某是教授,懂法律、懂心理,专门挑醉酒无反抗能力的人下手,还全程录像,这分明是有预谋、有计划的犯罪。法院说'没有前科'所以轻判,可第一次犯罪就不该重判吗?"
这个案子暴露了韩国司法系统对性暴力犯罪的"宽容病"。检方求刑4年,法院砍到6个月,这种"打折式判决"在韩国并非个例。很多性犯罪者因为"初犯""无前科"等理由获得大幅减刑,出来后又重操旧业。受害者A某强烈要求严惩,可法院似乎更看重"被告人的权益",而不是"受害者的伤痛"。
他不是冲动犯罪,而是精心策划——用交友软件筛选目标、用酒灌醉对方、在对方失去意识时作案、全程录像留作"纪念"。这种冷静、有条理的作案手法。6个月的刑期,不仅无法改造他,反而可能让他觉得"代价不大,值得再试"。
各国对类似犯罪的量刑差异很大。德国、瑞典等北欧国家对性暴力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初犯也可能面临数年监禁。韩国作为发达国家,司法理念却停留在"保护初犯"的层面,与民众的安全需求严重脱节。
中国近年来对性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对利用优势地位实施的性犯罪从严惩处。韩国这起案件如果发生在中国,权某作为具有教授身份、利用信任关系作案的人,很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
权某的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网络交友有风险,线下见面需谨慎。酒桌上推杯换盏的"朋友",可能是别有用心的猎手。而对于司法系统来说,"初犯"不该是免罪金牌,"配合调查"不该是减刑借口。真正的正义,是让犯罪者付出与罪行相匹配的代价,让受害者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而不是寒心。
愿A某能早日走出阴霾,愿韩国的司法系统能听听民众的声音,别让"6个月"成为性犯罪者的"鼓励奖"。毕竟,法律的尊严不在于惩罚的轻重,而在于它能否真正保护那些最需要保护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