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大庆一位快递驿站老板,和朋友关系特别好,朋友家孩子今年才15岁,放暑假在家闲着没事、调皮贪玩,朋友就特意托关系、找门子,拜托驿站老板帮个忙:让孩子去店里免费帮忙分拣快递、 干点零活,不要一分工资,纯粹就是锻炼锻炼体验生活,老板抹不开熟人面子,想着都是好朋友,孩子也不挣钱,只是来打杂历练一下,压根不算招工,寻思孩子马上就16 岁了,差一点应该没事,
抱着侥幸心理就答应了……
谁能料到!就这么一件好心帮忙的小事,直接被人举报了……
劳动监察部门上门核查,结果一句话直接把老板说懵了:法律不认人情、不认工资、不认帮忙!不管你给不给钱、不管是不是熟人、不管是不是短期锻炼,只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门店经营性千活,一律属于违规使用童工,最后处罚落地:直接罚款 5000元……
老板心里又委屈又无奈,反复解释:我一分钱没给孩子开,纯属帮朋友带孩子,让孩子吃苦锻炼,根本不是雇人干活,但规定就是规定,法律底线不能变通……
人情是人情,法律是法律,好心办错事最可惜,守规矩做生意,才是长久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