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榆高铁米脂段爆破震裂村民窑洞,补偿协议暗藏霸王条款,群众住房安全无人兜底延榆高铁是完善陕北交通路网、带动榆林沿线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本应兼顾工程推进与群众居住安全。但榆林市米脂县城郊镇姬家桥村姬家茆村民却因杨家茆隧道施工爆破陷入生存困境:中铁三局频繁放炮造成村内大量窑洞开裂、屋檐坍塌,村民多次上门反映诉求长期搁置;施工方出具的临时安置补偿协议多处设置不合理霸王条款,仅发放3000元一次性费用便试图免除全部责任,窑洞已成危房却无明确修复、赔付时限,群众居住安全隐患重重。一、隧道爆破持续扰动黄土窑洞,暴雨后房屋坍塌险情频发延榆高铁YYZQ-9标段杨家茆隧道由中铁三局承建,隧道长期高频次洞内爆破作业,巨大震动传导至周边黄土山体,直接造成姬家桥村多户村民窑洞受损。黄土窑洞本身依靠山体土层稳固,频繁震动导致墙体、窑顶、屋檐出现大量不规则裂缝,地基逐步松动。村民多次向项目部、城郊镇政府反馈窑洞开裂、居住危险的问题,前期诉求石沉大海,直至群众网络曝光后,乡镇工作人员才出面沟通。工作人员坦言前期工作存在疏漏,遗漏两户受损村民,告知村民只能参照村内其余19户统一补偿标准处理。2026年7月18日米脂迎来连续降雨,雨水顺着窑洞裂缝渗入土层,村民王润兰家中窑洞屋檐直接坍塌,当时屋内有人,险些造成人员受伤。雨后全村受损窑洞裂缝进一步增多、加宽,窑顶泥土持续脱落,房屋已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老人、小孩居住其中时刻面临坍塌风险。二、补偿方案标准过低、时限模糊,难以覆盖群众实际损失面对危房居住难题,施工方给出的解决方案存在明显短板,无法保障村民基本生活:1. 补偿金额偏低:一次性仅发放3000元安置费,补偿周期从2026年7月18日起至隧道施工结束,协议未标注隧道完工具体年份、月份,补偿终止时间完全空白,群众无法预判安置过渡期时长。几千元费用不足以支撑村民长期在外租房、临时搬迁、家具转移的开支,安置保障形同虚设。2. 赔付设置苛刻前置条件:协议约定所有房屋、院落、水井等财产损毁赔付,必须等到施工全部结束后,再统一做第三方鉴定。窑洞当下已是危房,群众需自行承担数月甚至数年危房居住风险,先期产生的房屋维修、避险搬迁损失无人兜底。3. 差异化处置引发不满:乡镇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村民,隧道工程一天不完工,完整房屋赔偿方案一天不会落地,群众只能被动等待,眼下无任何房屋修缮、危房避险配套措施。三、补偿协议多条霸王条款,单方面免除施工方法定责任中铁三局项目部出具的制式补偿协议多处条款权责严重失衡,违背公平原则,刻意转嫁全部风险给村民,多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1. 混淆损害成因,弱化施工责任协议开篇将窑洞破损原因定义为“放炮、山体落石+黄土山体本身不稳定性”,刻意模糊爆破震动是窑洞开裂主要诱因,提前为后期减少、免除赔偿埋下伏笔。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相关规定,隧道爆破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施工方需对施工造成的财产损害承担全部举证、赔偿责任,不能随意归责于自然山体。2. 强制村民自行承担危房维护义务协议约定:签订合同搬离后,窑洞、院落、排水、墙体养护全部由村民自费负责,施工方不承担任何维护费用;村民如需进入自家院落,必须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窑洞受损根源是施工爆破,却要求产权人自费持续维护危房,权责完全颠倒。3. 不搬离则一切伤亡损失自负,条款严苛甩锅协议写明,签订协议后村民必须即刻搬离危房,若拒不搬迁,后续窑洞坍塌、落石伤人等全部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村民自行承担,施工方无需负任何法律责任。村民因经济条件有限、无安置去处无法搬迁,就要独自承担生命安全风险,条款完全无视群众现实困难。4. 3000元一次性了结,排除后续全部索赔权利协议明确一次性支付三千元后“再无其他任何补偿”,变相限制村民后续依据第三方鉴定结果,主张房屋修复、财产损毁、人身安全相关赔偿的合法权利,单方面剥夺群众维权渠道。5. 产权承诺条款转嫁纠纷风险协议要求村民承诺全权拥有窑洞产权,若后期出现权属争议,全部由村民自行处理,施工方不再追加补偿。产权与施工损坏无关联,该条款无端加重村民义务。四、群众多次反映诉求处置滞后,基层沟通机制缺位窑洞出现裂缝初期,村民自发组织前往项目部、镇政府反映安全隐患,相关单位未第一时间上门勘查、登记房屋受损情况,也未采取临时减震、控爆、人员避险等应急措施。问题经网络曝光后,相关部门才介入协调,且仅提供一份带有不合理条款的制式协议,未针对危房群众出台过渡安置、临时避险、先行修缮等缓冲方案。一边是重点工程持续推进,爆破作业从未间断;一边是群众危房险情不断加剧,人身、财产安全长期悬而未决,工程建设与民生保障严重失衡。恳请榆林市米脂县相关部门介入核查整改1. 由铁路建设主管单位、米脂县政府、信访、住建部门联合成立专项工作组,入户对全村受损窑洞统一勘测、拍照留证,提前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区分施工震动造成的损毁范围,明确施工方全部责任;2. 废除协议内全部免除施工方责任、加重村民义务的霸王无效条款,重新制定公平合理补偿方案:提高临时安置补助标准,明确隧道施工完工具体时限;对已成危房的窑洞,先行拨付修缮、搬迁费用,杜绝“完工再赔付”的滞后处置模式;3. 优化隧道爆破施工方案,严控爆破频次、装药量,增设减震防护措施,减少震动对周边黄土窑洞持续破坏;对不具备居住条件的危房群众,提供临时过渡安置点或足额租房补贴;4. 建立常态化群众沟通反馈渠道,安排专人对接受损村民,全程公开鉴定、赔付流程,主动公示处置进度,杜绝群众求助无门、诉求拖延搁置的情况;民生工程的核心是为民,高铁建设不能只重进度、忽略百姓安危。恳请省市铁路主管部门、米脂县委县政府尽快介入调查,妥善解决姬家桥村窑洞受损赔偿、住房安全问题,让重点工程真正惠及沿线群众,守住民生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