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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女子去医院换痔疮药,因为男医生换药时碰到了不该碰的隐私部位,一脸委屈地跟她

长沙一女子去医院换痔疮药,因为男医生换药时碰到了不该碰的隐私部位,一脸委屈地跟她老公哭诉,结果她老公冲进医院把医生暴打了一顿,被拘留了12天!完了被打的医生还起诉索赔5.8万!女子:“是他乱摸我我老公才冲动打人的,凭啥让我们赔!”

江女士想起这件事情,就觉得憋屈!

医生“手脚不干净”,碰到自己隐私部位,老公生气找他理论,没控制住情绪打了医生,这是很正常的。

就算老公冲动了,他也已经被拘留了12天,已经受到惩罚了,为什么还要赔偿5.8万吗,难道医生就没有一点错吗?

那么,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江女士去肛肠科换药,本来是女医生给她换的,但女医生正好有事情不在,就有替班的男医生给她换。

江女士当时很难为情,内心抗拒,但还是努力劝说自己医生眼里只有医患关系。

可是让她没想到的是,男医生在换药的时候,不知道是故意还是不小心,碰到了她的隐私部位。

她觉得自己被“玷污”,回家就跟老公哭诉。

江女士老公比她还保守,一听自己的老婆被别的男人碰了,他一下子怒了,直接冲进医院找男医生质问。

男医生说自己一天接触这么多女患者,根本没那心思,完全是江女士他们想多了!

可江女士老公哪里听得进去,他认为男医生就是借机占便宜,一气之下打了男医生一顿,把男医生给打成轻微伤。

当时医院报了案,江女士老公因为故意伤害他人,被警方拘留了12天。

可这还没完,被打的医生莫名其妙被打一顿,也憋不下这口气,要求赔偿5.8万元。

江女士这下炸了,自己被占了便宜,还反过来要赔偿,这谁受得了?

她觉得至始至终,都是因为医院的安排有问题,就应该女医生看女患者,不是所有女人都不介意给陌生男人看隐私部位的!

那么法院怎么判呢?

法院审理认为,男医生当天正常代班,换药过程中碰到隐私部位难以避免,当时还有女护士正常,没有证据证明医生故意猥亵江女士!

你怀疑医生猥亵,可以投诉、可以报案,可以找医院领导谈。结果呢?选择了最原始、最没脑子的方式——暴力解决。这就是故意伤害,理应赔偿!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明明知道换痔疮药自己的隐私部位会暴露,甚至存在换药时不慎被碰到的风险,还接受男医生的操作。既然把自己的隐私部位看得那么重要,当时就应该拒绝!

也有网友说,看表述就是稍微的碰了一下,换药和那地方挨那么近,不小心碰一下也算正常吧,谁也别当回事儿啥事也没有。这位女患者就是把这事无限放大了!

还有网友说,涉及隐私,男患者就得男医生,女患者就得女医生,就连这样遵重隐私道德标配都没有还开什么医院?

我觉得,这事情就是典型的“用情绪挑战法律”,结果把自己坑死。

江女士觉得委屈,觉得自己被占了便宜,但这事儿在法律面前讲的是证据。

你说医生“手脚不干净”,可诊室里有护士、有流程,医生也是在正常代班,想靠主观感觉就给医生扣个“猥亵”的帽子,根本站不住脚。

最糊涂的就是她老公,以为挥起拳头就能给老婆找回尊严,其实是在给对方送钱。

这下好了,拘留所也蹲了,案底也留了,还得赔人家将近六万块钱。

这一拳下去,不仅没把理找回来,还把家里的积蓄给打没了,这成本算过没有?

现实生活中,法律不看谁更“保守”,更不看谁更“委屈”,它只看谁先动了手。

因为一个还没被定性的“疑似猥亵”,就去制造一个实打实的“故意伤害”,这不叫纯爷们,这叫法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