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7岁女孩约前男友复合,开房后告对方强奸,男子被判三年半!这事到底谁在说谎?
河北有个17岁的女孩张希(化名),还在上学。她有个前男友叫谭恺(化名),两人之前谈过恋爱,还发生过一次关系。后来分手了,但张希一直想复合。
2025年2月21日那天,张希为了见谭恺,跟班主任撒谎说去干洗店拿衣服,请假从学校跑了出来。两个人在台球厅见了面,后来一起去面馆吃饭。
饭吃到一半,谭恺提出去酒店休息一下。张希答应了,但她后来说自己想的只是在酒店歇会儿,然后一起出去玩。
晚上7点左右,两人到了酒店。监控显示,谭恺先办的入住,张希跟着一起进了酒店、进了房间。进房间后19分钟,外卖员把避孕套送到了房间。
接下来发生的事,两个人说的完全不一样。
张希的说法是:进了房间后两人各自坐着玩手机聊天,后来谭恺拿了个外卖袋子进来,她问是什么,谭恺没回答。谭恺让她坐过去,然后就强行发生了关系。她说自己反复说“不行”,用力推他但推不动。
当时她正在月经期,但没告诉谭恺。而且她因为长期患有抑郁、焦虑、睡眠障碍这些病,一直在吃助眠药,晚饭后刚吃过药。发生关系后她就迷迷糊糊睡着了。
谭恺的说法完全相反:他说两人在房间各自玩了一会儿手机后,搂在一起亲吻,他问张希能不能“做”,张希说“可以”。
然后他才下单买了避孕套,但没告诉张希。套送到之后两人继续亲,张希还让他把灯关掉。发生关系过程中两人还互换过位置。他是后来才发现床上有血,才知道张希在月经期。
事情是怎么闹到报警的?
张希醒来后,发现手机上有好多未接电话,家人和老师都在找她。她把谭恺叫醒,谭恺很慌,让她不要说出去。张希也害怕家里人知道,就撒谎说没和谭恺在一起。两人先后离开了酒店。
但回到家后,张希把这件事告诉了父亲,说自己不愿意,是前男友非要发生的。父亲气得去找谭恺,对方根本不搭理。父亲直接报了警。
警方介入后,张希说事发后她睡觉一直没脱衣服,直到2月25号洗澡时发现胳膊上有大片淤青。
法院是怎么判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未成年被害人张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判了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法院采信的几个关键点:张希胳膊上的淤青是一个佐证;谭恺事后把用过的避孕套冲进马桶、删除聊天记录,这些行为也被认为是心虚的表现。
谭恺不服,要上诉。
谭恺一直大喊冤枉,坚称双方是自愿的。他的辩护律师准备上诉,做无罪辩护。理由是:监控视频没拍到强制行为,张希关于吃药、进酒店这些事的说法前后有矛盾。
这个案子到底该怎么看?
说实话,这案子确实让人纠结。
说自愿吧,张希明确说了“不行”,推了没推动,胳膊上还有淤青。而且她正在月经期,正常情况下谁会愿意在这个期间发生关系?
说不自愿吧,张希确实撒谎请假主动去找谭恺复合,同意跟他去酒店,发生关系后还睡在一起,醒来后第一反应是帮谭恺撒谎。
有个道理得说清楚:想复合、愿意去酒店,不等于同意发生关系。但反过来,如果真不愿意,为什么事后不马上报警,反而帮着隐瞒?
男女之间这种事,有时候真的很难说清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在一审判决还没生效,就看二审能不能拿出更有力的证据了。
最后说两句。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是不是情侣,发生关系必须建立在对方明确自愿的基础上。别觉得“都跟我去酒店了”就是同意,法律不认这个。
对女孩子来说,不愿意就是不愿意,要及时、明确地表达出来,保留好证据。
对男孩子来说,别心存侥幸。对方但凡有一点犹豫、一点拒绝,就该停下来。真出了事,一句“我以为她愿意”在法庭上说不响。
现在谭恺的律师要做无罪辩护,这案子后面怎么走,还得看二审,咱们等着瞧吧,这个案子到底谁在说谎?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