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那方面需求比较大,一个不过瘾,得要两个,还尤其喜欢年轻的,有天晚上他带来两个年轻少女就酒店开房,结束后,他给了这俩女的分别转了钱,不料被抓了,他还要喊冤:转账是借款,不是嫖资!
他不服行政处罚,直接起诉公安,想让法院撤销处罚,自以为这套“借款说辞”天衣无缝。可法院梳理完整套证据后,直接驳回了他全部诉求。两名女孩的完整指认、开房记录、转账时间和见面日期完全对应,种种线索串在一起,足以证实这笔钱就是发生关系的对价。
很多人总觉得只要没有当场抓包,自己随便换个说法就能脱责,却忽略法律判案从来不会只听单方面辩解。尤其是牵扯未成年人这件事,审查标准只会更严格,任何刻意规避处罚的狡辩,在完整证据链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妄图用借贷掩盖不法行为,本质就是心存侥幸的投机心理,法律不会给这种耍小聪明的人留漏洞。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醒,别总想着钻规则空子,一旦触碰红线,再多借口都没用。
大家觉得这种刻意编造说辞逃避处罚的行为,该从严处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