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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内鬼”都是最可恨的人。7月14日,美国前国家安全官员莱布森,以及美国

*自古以来“内鬼”都是最可恨的人。7月14日,美国前国家安全官员莱布森,以及美国国务院先后为被中方以间谍罪逮捕的美籍华人教授陈友林发声,呼吁中方立即释放他。这件事引起了外界的关注。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我看来,这场“声援”本质上不是一场关于是否冤枉的辩论,而是美方在用一个个案试探北京的司法独立空间。

陈友林这个人的身份本身就值得仔细看,他是美籍华人教授,曾在美国军方研究机构工作,2022年夏天在上海浦东机场准备离境时被中国国家安全部门拘留。

案件的性质从一开始就绕不开一个核心问题:他到底是个普通学者,还是触碰了红线?

美国国务院的表态,加上前官员莱布森的公开声援,选择的时机很值得琢磨,7月14日不是随机挑的日子。

往前推一周,中美刚在首都举行了一场气氛不算特别僵硬的外交会谈,再往前推一个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针对台湾的新法案,中方强烈反对。

美方在这个节骨眼上高调为一个被中方定性为间谍的人喊冤,可以理解为正在给两国司法合作预设一个前提:如果你不释放我们的人,以后情报类的接触就不要再谈了。

这种公开施压的方式有一个内在矛盾,美国长期对外宣称行政不干涉司法独立,哪怕在盟友国家,也强调“尊重当地法律”。

但到了陈友林这个案子,态度变成了由前官员牵头、国务院跟进的公开喊话,这其实等于承认了一个潜台词:他们认为这个案子是政治决策,而不是单纯的司法行为,一旦把行政力量押上去,反而让中方更有理由坚持司法主权。

目前官方公开的信息不算多,中国外交部在例行记者会上多次指出,陈友林案是“中国司法主权范围内的事务”,中方有权对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核心说辞就是“依法办案”四个字,没有提供细节,这符合间谍类案件的通报惯例,就连美方在处理类似案件时也极少公布证据细节。

美国方面声称陈友林只是一个“从事学术交流的人文学者”,但依据公开的履历,陈友林博士毕业后的工作单位包括一家为美国海军及情报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的防务承包商。

他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文科学者,研究领域虽然挂名“政治学”,但在美工作期间涉及“战略战力评估”和“情报分析模型”等敏感项目,判断他是不是单纯做学问的人,美方话语里少了解释他为什么会在那样的机构工作。

反方的解释是:学术自由不应该因为背景调查而被定罪,莱布森的公开说法核心就是这个,他坚称陈友林扮演的“完全是学术角色”。

这个解释有合理的一面:在美国,很多智库研究人员同时有国防部合约,但这不意味着他们从事间谍活动。

可问题在于,这个解释回避了中国法律的核心,中国《反间谍法》明确界定,凡是“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都属于间谍行为。

美方一直在论证陈友林没有主观意图,但中国法律更看重客观行为和信息性质,这是两种司法体系对“间谍”两个字的定义差别,不是谁有道理谁蛮横的事。

那陈友林案真正影响谁?直接影响是双方在人员遣返、情报协调这类低层级的合作上会变得更僵硬。

中方不释放陈友林,美方可能暂停领事通报,甚至对等在美被调查的华人学者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间接影响要大得多:现在美国学术界想去中国做田野调查的学者,看到这个案子后会非常犹豫,2021年以来,中美学术互访已经大幅萎缩,陈友林案会加剧这种“寒蝉效应”。

我的判断是,陈友林短期内不会获释,美方这种“高调喊冤”的方式,在中国体制的决策者眼里反而产生了副作用。

中方一向反感“外部施压改变司法进程”,美方越公开喊,案子就越不可能被快速处理,莱布森和国务院的联合发声,表面上是想救陈友林,实际上可能把他的困境固定得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