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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把自己16个月大的孩子送到托育园,第一天回来就发现孩子后脑勺有伤,女子

上海,女子把自己16个月大的孩子送到托育园,第一天回来就发现孩子后脑勺有伤,女子去园里要求查监控,竟发现孩子因不适应午睡哭闹,老师直接将孩子手脚都压住,不让其动,孩子起身起不来,头部多次被砸到床围栏上,整整29分钟,老师从未停手,女子得知真相立即报警,谁知园里却称老师是新来的,没什么耐心,女子要求涉事老师道歉,但一直没等到人,但事情属实,涉事老师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女子觉得处罚的太轻了,孩子的心理创伤谁来负责,于是提起民事诉讼,对此,托育园的态度,却让人无法接受!

郭女士的孩子才16个月大,但因为工作的原因,夫妻俩都没时间照看孩子。

左思右想决定把孩子送到家附近的常春藤托育园里。

可孩子被送去一天,回家之后情绪明显不对劲,频繁无故哭闹,黏着家长不肯撒手。

夜里睡觉惊醒,郭女士察觉到异常,在孩子的头上有发现有伤。

于是第二天赶紧去园里,要求查看监控,可看完视频后,郭女士心都碎了。

视频里显示,因为孩子是第一次离开父母,午睡时候不停哭闹。

谁知负责看护的陈老师没有任何安抚动作,反而直接上前压制幼儿四肢,双手举高按在床上,连双腿都一并压住。

才一岁多的孩子本能挣扎,每次想要抬头起身,脑袋都会重重磕在木质床栏上,额头、后脑勺实打实撞出伤痕。

整个过程长达29分钟,监控完整记录全程,园区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前来劝阻。

郭女士当场拿出手机报警,可后续处理却让她无法接受。

园方只安排两名无关老师上门道歉,称陈老师是刚来实习,没有耐心,但动手的陈老师却始终不肯露面。

郭女士要求当事人当面致歉的诉求,从头到尾没有兑现。

警方介入后,经过调查属实,给陈老师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陈老师存在 虐 待 被看护人违法行为。

但当她没想到的事,事情属实的情况下,最终处罚结果只有最轻等级的警告。

后来有工作人员表示托育园六月底已经闭园,所有细节不愿多谈。

辖区派出所说案件结果已送达家长,没有额外解释处罚尺度。

郭女士不甘心,孩子现在严重心理创伤,心理应激,频繁哭闹,园里对赔偿事宜闭口不提。

于是一纸诉状,向法院递交民事诉讼材料,截至目前,还在等待立案通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二)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的。

托育老师对婴幼儿负有法定看护义务,长时间压制、致幼儿头部磕碰受伤,属于 nue 待 被看护人违法行为。

对于处罚有两档,警告/5日以下拘留(情节轻),二档拘留+罚款(情节较重)。

本案对陈某老师用的术语最轻一档警告,也是陈女士无法接受的原因之一。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警方大概率认定涉事老师为初次违法、年轻实习人员,即便符合从重条件,也不适用拘留,最终仅作出警告。

但初次违法不等于可以减轻,伤害孩子的恶劣情节不能忽略。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评论区聊一聊!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202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