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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是上班,分明是白嫖!”陕西西安,一名24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拿着1500

“这哪是上班,分明是白嫖!”陕西西安,一名24岁女子入职上海某公司,拿着15000元的月薪,可入职还不到一年,就接连迎来结婚、怀孕的人生节点,还被确诊为“先兆流产”。

2023年2月,24岁的陕西西安姑娘张女士,入职了一家上海的科技公司。她的工作地点就在西安本地,做相机调试的技术工作,每个月工资15000元。这份收入在当地不算低,张女士十分珍惜这份工作,入职后始终勤勤恳恳,日常考勤全勤,各项工作任务都按时完成,大半年里领导从没对她的工作表现提过不满。

入职第7个月,也就是2023年9月,张女士和伴侣登记结婚。这是人生里的大事,她原本打算等手头工作告一段落,再申请婚假休息几天。没成想喜事接二连三,领证没过多久,她就查出自己怀了孕。本来是双喜临门的好事,可张女士的身体很快出了状况,孕期反应比普通人强烈很多,还时常腹痛。她赶紧去医院检查,最终被医生确诊为先兆流产。

医生当场开具了正规的诊断证明,明确建议她休假2周保胎,反复叮嘱不能劳累,尽量卧床休养,不然胎儿很可能保不住。张女士拿着诊断证明、检查报告等全套材料,严格按公司制度提交了病假申请。她原本以为有医院的正式医嘱,请假只是走个流程,肯定能顺利通过,可公司人事的回复,直接给她浇了一盆冷水。

公司给出的理由很直接:张女士入职还没满一年,不符合长期休假的条件,第一次病假申请直接被驳回。张女士没有放弃,她反复和人事部门沟通,一遍遍说明自己的身体情况,出示医生的诊断建议,折腾了好几天,公司才勉强松口,批准了14天的病假。同时人事还口头警告她,假期结束必须准时返岗,晚到一天都按旷工处理。

14天很快过去,张女士的身体并没有明显好转,去医院复查后,医生依旧建议她继续休养,又开了新的诊断证明。她第二次提交病假申请,附上最新的检查报告和医嘱,可这次公司态度格外强硬,直接拒绝了申请,还明确表示,如果她再不回公司上班,就直接按旷工解除劳动合同。

张女士不敢拿自己和腹中胎儿的健康冒险,只能先在家安心保胎。休养期间,她一直和公司保持沟通,不断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可公司的态度始终没有松动。从2023年12月开始,公司直接停发了张女士的工资,连社保也停止了缴纳。等到身体状况稍微稳定,张女士想起自己的婚假还没休,按规定她享有10天婚假,再加上后续的产假,她一并整理好材料提交了申请。

结果和她预想的一样,婚假和产假的申请全部被公司驳回。公司还给她寄发了限期返岗通知书,把她没到岗的日子全部认定为旷工,声称她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关系。张女士这时候彻底明白,公司就是觉得她入职没多久,就接连结婚、怀孕、休长假,是来占公司便宜,所以想尽办法逼她主动离职。

张女士没有选择忍气吞声。她整理好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日常考勤记录、医院开具的全部诊断证明、和人事部门的沟通记录、公司停发工资的流水凭证等等,先申请了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后,又起诉到了法院。她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还有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各项金额加起来共计10万余元。

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依旧坚持自己的说法,声称张女士请假没走完内部审批流程,没得到批准就擅自不到岗,属于旷工行为,公司不需要支付工资,更不用赔偿。但法院并没有采纳公司的辩解。审理法官明确表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受法律特殊保护,这项权益和入职年限长短没有关系,只要是合法劳动关系,员工就享有对应的权利。正规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具备法律效力,企业的内部审批流程不能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不能以“未批准”为借口,剥夺员工的法定休假权利。

除此之外,公司单方面停发工资、断缴社保的行为,已经构成变相逼迫员工离职,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最终一审法院作出判决,涉事公司需要支付张女士病假工资、婚假工资、产假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合计10.1万元。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原判,这笔赔偿是张女士应得的合法权益。

这件事传开后,引发了不少人的讨论。有人觉得站在企业的角度,招进来的员工没干多久就休长假,确实会增加用人成本,心里有不满也能理解。但情绪归情绪,法律的底线不能突破,女职工的生育权益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能因为入职时间短就打折扣。

也有人说,结婚生子是大多数年轻人人生里的正常阶段,总不能为了一份工作,就无限推迟自己的人生计划。其实这件事最核心的道理很简单,企业要守着法律的边界用人,劳动者也要清楚自己的合法权益,真遇到不公平的对待,保留好证据,走正规渠道维权,才是最稳妥的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