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烈性犬咬伤多人,甚至还咬伤了执勤民警,结果就行政拘留7天和罚款一千五百元。这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什么算是危害公共安全罪?非要咬死人了才算吗?
长期以来对于养狗不牵绳、犬只袭击伤人、随地大便的惩罚,就是因为违法处罚成本低、受害人维权难收益低,才导致了现在各地那么多的犬只伤人甚至咬死人的事件发生。
不出台严格法规,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那所谓的文明养狗、建设文明城市只是空话而已,只会切实伤害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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