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孩好心带同学回家做客,竟在门口被保安连扇两耳光。家长上门讨说法,非但没等来一句道歉,管理员反而当众羞辱:“你们外地人不就是想讹点钱花吗?” 更让人火大的是,打人保安的同事还在旁边帮腔:“外地小孩都很调皮,所以不放他们进!”
这事发生在嘉兴海盐,挨打的男孩今年 12 岁,是这个小区正儿八经的业主家孩子,当天约了同班同学来家里玩,两个小孩蹦蹦跳跳走到小区门口,直接被当班保安伸手拦了下来,没等孩子把 “去业主家做客” 的话说完整,保安抬手就给了两个孩子每人一耳光,打得孩子当场愣在原地,眼泪瞬间就下来了,脸上很快浮起清晰的红巴掌印。
家长张先生接到孩子哭着打来的电话赶过来时,人都气懵了 —— 自己在这小区住了好几年,物业费从来没欠过,孩子带个同学回家玩,怎么就平白无故挨了打?
更气人的还在后面,家长找到物业办公室要说法,打人保安的同事先跳出来帮腔,给出的拦人理由荒唐得能让人笑出声:外地小孩都很调皮,放进去容易惹麻烦、搞破坏,所以才不让进。
合着在这位眼里,全天下的外地小孩都自带 “捣蛋属性”,连进小区的资格都没有,这哪是看门护院的安保人员,分明是拿着门禁当令箭的 “小区判官”,单凭户籍就能给人判 “准入资格”。
本以为同事这话已经够没水平了,没想到小区管理员出来之后说的话更戳人肺管子,面对上门维权的两位家长,他半点儿道歉的意思都没有,抱着胳膊一脸不屑,张嘴就是一句 “你们外地人不就是想讹点钱花吗?至于这么大张旗鼓找上门?”
一句话直接把性质全变了,本来是保安公然殴打未成年人的治安事件,到了管理员嘴里,反倒成了外地家长故意借着孩子碰瓷讹钱 —— 人家正经业主在这买了房安了家,就因为孩子的同学是外地户籍,连进小区都成了过错?家长正常讨要说法、要求赔礼道歉,反倒成了 “想讹钱”?
咱们先掰扯清楚最基本的问题,小区保安到底有没有权力拦着业主的客人不让进?答案很明确,只有核实身份的义务,没有随意拒绝入内的权力,更半点儿动手打人的资格都没有。
小区装门禁、设保安,本质是花业主的钱买居住安全,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核验,业主带朋友、同学、亲戚回家,是最正当的居住权利,保安最多打个电话跟业主确认身份,全程都该是服务姿态,可到了这个小区,保安直接把自己当成了小区的 “主人”,看谁不顺眼就拦谁,一言不合就动手,手里这点开门关门的权力,愣是被他玩出了花。
再说打人这事的法律后果,可真不是道个歉就能翻篇的,两个孩子都才 12 岁,属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法律明确规定要特殊保护的群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直接属于从重处罚情形,起步就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要是孩子伤情鉴定够上轻微伤,处罚只会更重,后续的检查费、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也一样都少不了。
还有物业的责任也别想往员工身上一推了之,保安是在上班时间、履行门岗职务过程中动的手,物业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天然有管理失职的责任和连带民事赔偿责任,不能一句 “保安个人行为” 就把自己摘干净,招人时不做背景核查,上岗后不做服务培训,出了事就往基层员工身上一甩,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买卖?
其实这事最让人不舒服的,从来不是那一巴掌有多疼,是从头到尾透出来的、刻在骨子里的地域偏见,就因为孩子是外地的,先被扣上 “调皮” 的帽子拦在门外,家长来维权,又被扣上 “讹钱” 的帽子羞辱一番,仿佛 “外地人” 这三个字就是天生的过错,随便怎么欺负、怎么贬低都理所当然。
现实里这种事真的不少见,有些小区保安、园区门岗,手里握着一点点放行的权力,就恨不得把脸扬到天上去,对外卖员吆五喝六,对快递员百般刁难,对着外地访客更是自带优越感,好像守着个小区大门,就守着多大的权力似的,说白了就是没搞清楚自己的定位:你是服务业主的安保人员,不是占山为王的门卫老爷。
目前孩子家长已经报了警,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打人的保安和嘴硬的管理员,该担什么法律责任、该受什么内部处罚,肯定一个都跑不了。但比起处理这一起个案,更该想想的是怎么给这类 “小门小权” 的岗位上上规矩,刹一刹这股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歪风。
毕竟小区的大门是用来保安全的,不是用来搞歧视、耍威风的,一个文明的社区,首先得容得下外地来的客人,容得下正常的人情往来,而不是靠着巴掌和偏见,把自己活成一座冷冰冰的孤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