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参议院提了个法案,叫《杜特尔特法案》。
这法案就一件事:以后,哪个官员敢配合国际刑事法院,把本国公民送出去受审,就地抓起来。
最高,判二十年。
案子在海牙审着,审的是前总统杜特尔特,罪名是反人类。可马尼拉这边,却在热火朝天地讨论,当初点头送他走的人,该怎么判。
这个场面,想想都觉得后背发凉。
我脑子里直接浮现一个画面:多年以后,一个穿着制服的官员坐在被告席上,头发有点白了,对面的人问他,你当年为什么要把人送出去?他嘴巴张了张,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手放在桌上,指尖轻轻敲着桌面,又停住。
他说“那是国际义务”?不行,新法案白纸黑字写着,这是犯罪。
他说“那是上级命令”?更不行,谁敢出来替他扛这二十年?
这道题,从一开始就没有答案。
更绝的是,提这个法案的人,叫伊梅·马科斯。
她是现任总统小马科斯的亲姐姐,但站的,是前总统杜特尔特那边。
一句话挑明:现任总统的姐姐,在用一条法律,堵死现任总统可能会走的路,同时给前总统铺好后路。
这已经不是在讲道理了,这是在用二十年的刑期,在所有官员脖子上挂个牌子,上面写着:“别动,动就是错。”
于是,那件“反人类罪”的案子,反而成了房间里没人敢提起的大象。重要的是他不能被那样带走,至于他到底干了什么,好像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这哪是法律,这就是一条用二十年徒刑画出来的楚河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