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有理由认为,日方已按照相同标准,自愿放弃相应的海洋主张!日前中日围绕南海连续过招。当天18时07分,中国外交部先就美国、日本、菲律宾等14国发表的联合声明作出回应;18分钟后,又单独回应日本外务大臣茂木敏充的谈话。当天到22时07分,中方紧急约见日本驻华使馆首席公使,提出严正交涉。短短四个小时,事情从公开表态升级到外交交涉,说明争议已经不只是一次例行的“周年发声”。
日方当天的核心说法有三层:2016年仲裁结果对中菲具有约束力;中国应当接受;日本作为南海航道使用国,有资格继续介入。东京还把南海问题同所谓“航行自由”“地区秩序”捆在一起,强调今后会加强同菲律宾、美国及东盟有关国家的海上合作。
中方没有只重复“不接受、不承认”,而是把日本自己的海洋主张摆上桌面。这一步很关键,因为争论一下子从南海转到了太平洋深处的冲之鸟礁,也把抽象的法律条文变成了一个谁都能看懂的问题:同样的标准,能不能也用在日本身上?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规定,岛屿一般可以拥有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无法维持人类居住或自身经济生活的岩礁,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2016年仲裁庭采用较严格的解释,认定南沙群岛没有任何一个高潮地物能够单独产生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其中也包括太平岛。
中方对此一直持反对立场,中方认为,陆地领土归属不属于《公约》调整范围,海洋划界又被中国2006年依据第298条作出的声明排除在强制程序之外。仲裁庭看似没有裁决领土归属,却对会直接影响海洋权益的岛礁地位作出判断。
因此,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也不承认有关结果。
真正让日本难以回避的,是冲之鸟礁。
日本东京都公开资料显示,这处远离日本本土的环礁,高潮时只有北小岛和东小岛两处露出海面。由于长期面临侵蚀风险,日本从1987年起修建护岸设施,并以冲之鸟礁为基点主张约42万平方公里专属经济区,范围甚至超过日本国土面积。
于是,中方提出了一个很直接的比较:太平岛面积约50万平方米,有淡水可饮,也具备蔬果种植和家禽饲养条件,仲裁庭仍认为它不能产生专属经济区;冲之鸟礁高潮时露出的自然地物很小,却被日本用来支撑几十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日本若认可前一种判定逻辑,就必须解释后一种主张为何不受同样标准约束。
需要说清楚的是,“自愿放弃相应的海洋主张”是一种外交反问,并不代表日本已经办理了法律意义上的放弃手续。它指出的是规则适用上的矛盾:不能要求别国接受最严格的解释,轮到自身利益时,又强调特殊情况。
国际规则要有公信力,关键就在于一把尺子量到底。日本此时高调发声,还有现实背景。
日菲《互惠准入协定》已于2025年9月11日生效,使两国部队开展联合训练更加便利;2026年1月15日,双方又签署物资劳务相互提供协定。5月的日菲联合声明还提到推动驱逐舰、TC-90教练机和雷达系统等合作。
6月8日,日本、美国和菲律宾又在马尼拉举行第二次海洋对话,并提前把仲裁十周年列入议题。这些动作连在一起看,日本已不满足于发表意见,而是在通过协议、装备合作和多边机制增加对南海事务的影响。
日本解释说,这是为了维护海上通道和地区秩序;中方则认为,日本不是南海争议当事国,其军事安全力量不断向这一方向延伸,会给地区带来新的复杂因素。尤其考虑到日本曾在二战期间非法侵占中国南海岛礁,其今天以评判者身份介入,更容易引起历史警觉。
与此同时,对话并没有完全中断。6月30日,中菲外交官员在马尼拉举行工作磋商。
菲方表示珍视对话进程,愿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避免意外,并称不会把双边争议带入东盟会议。在我看来,这次交锋最有分量的地方,不是措辞有多强,而是中方抓住了日本立场中的逻辑缺口。
海洋权益关系到资源、航道和安全,各国当然都会维护自身利益,但维护利益不能靠选择性解释规则。日本可以表达对南海的看法,却也应正面回答,冲之鸟礁为什么能够获得与其自然条件不相称的巨大海域。
我觉得,南海问题越复杂,越需要把主权争议、海洋划界、正常通航和军事合作分开处理。把所有问题都塞进十年前的一份仲裁结果,既不能消除现实分歧,也容易让法律成为阵营博弈的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