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LV!这回竟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给告了。[太阳]
7月1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审理一起涉及跨国品牌与国家知识产权部门的行政诉讼。
LV对国知局的驳回决定不服,将其诉至法院,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黄民耀因商标申请而成为第三人。
这场庭审之所以受关注,在于它触及了传统纹样商标保护中的边界问题。
人民日报评论版块曾指出,LV标志中的老花纹样与中国传统纹饰如柿蒂纹、宝相花存在视觉相似性。
这触及了一个法律问题的核心,含有传统文化元素的设计,是否应被单一企业完全垄断。
有法律人士认为,对此类商标的保护力度需要衡量,不宜给予绝对的排他性权利。
国际司法判例可提供明确参考,2021 年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认定市松方格纹为江户时代传承的公共设计文化资源、不可私有垄断;欧盟法院认定传统棋盘格装饰纹样属于公共艺术资源,美国司法实践亦明确,四瓣花等通用传统装饰元素不得由单一商标权人独占使用。
这些判例暗示,通用性、文化属性强的图案与具有显著特征的商业设计之间,存在明确的法律区分。
但根据现有信息,该商标的争议点或与花卉图案的近似性相关。
我国商标法明确保护注册在先权利与驰名商标合法权益,但该类保护边界何时因图案的公共文化属性、通用装饰属性受限, 7 月 16 日的庭审裁判结果,将为市场主体提供明确司法指引。
文化传承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的平衡,已成为电商、餐饮、设计等多个行业的实际困扰。
中小企业在使用传统图案进行产品设计时,面临的商标侵权风险确实存在。
然而,这种风险是否被夸大,也值得审视。
商标法本身就设置了显著性的门槛,过于通用的图案难以获得商标注册。如果一个图案能够成功注册,理论上它具备了足够的商业识别特征。
但问题在于,当一个图案既具有商业特征,又具有文化属性时,权利人可以无限制地禁止他人使用该图案吗?
这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文化政策问题。有学者认为,应引入"传统文化要素减弱保护范围"的原则,让权利人获得保护,同时为使用公共文化资源的合理使用留出空间。
此次案件的最终判决,可能会影响此后类似商标纠纷的处理尺度。
如果法院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意味着 LV 主张的商标排他保护范围,被认定超出传统纹样商标的合理保护边界。
反之,则会强化注册商标在先权利的保护力度,扩大商业纹样商标的排他适用范围。
对于涉及传统图案的商标审查工作,国知局面临的挑战在于如何在保护创新者和维护公共文化资源之间找到平衡点。
欧盟商标局曾因类似问题调整了审查标准,美国专利商标局也制定了处理文化符号的具体指南。
中国的相关部门正在通过个案的司法实践,逐步完善这一领域的规则。
在一国制定的商业规则中,权利与边界往往被同时定义。
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固然正当,但如何在社会容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需要法律框架的指导。7月16日的庭审结果,将为这个框架提供新的内容。
就因为LV这事,有网友直呼:“这操作我是服气的,告商家也就罢了,连国知局都不放在眼里,这是要把商标这块‘护城河’修到天上去啊!”还有人调侃得更损:“以后咱买个菜,拎个印着格子或者花的袋子,是不是还得先查查有没有侵犯某奢牌的著作权?生怕走在大街上被法务部当场按住。”
这事儿也戳中了好多开小店老板的痛点,一位开奶茶店的网友吐槽:“我之前想给新品弄个印花,光是查重和避让就花了半个月,生怕哪个角落的花瓣长得像大牌,现在看来,这雷区比我想的还多。”
还有一位做服装生意的网友接茬:“别说花瓣了,我之前设计一款衬衫,领口用了个类似棋盘格的暗纹,律师朋友看了一眼直接让我删了,说那是‘奢侈品区的入场券’,咱这小本生意蹭不起。”
看着这些评论,真是让人感慨,一边是知识产权的红线,一边是公共文化的底线,这中间的平衡木确实不好走。
LV维权没问题,但若是维权过度,把原本属于大众审美的东西全都圈进自家院子里,那确实容易招骂。
就像有个高赞评论说的:“我支持你保护你的独创设计,但我不支持你把整个花纹界都给承包了。”
这官司打完,你觉得像四叶花、老花这种看着眼熟的传统纹样,到底是该受到特殊保护,还是应该像大家说的那样,回归公共文化资源,让咱们普通人用起来也踏实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