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动作了,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出来宣布!在美国明确表示要求中国遵守仲裁结果之后,美国有动作了!7 月 14 号这两天,国际上接连发生的两件事,放在一起看特别值得琢磨。头一件刚过去没两天,美国拉着十多个国家公开发声,拿着一份国际仲裁结果说事,说这是国际法,大家都得遵守。
可话音还没落,美国自己转头就跟另一个国际司法机构撕破了脸,国务卿直接站出来表态,说这个机构是对美国主权的巨大威胁,甚至说对方正在用法律手段对美国 “发动战争”。很多人看完都有点反应不过来,怎么同样是国际法庭、同样是国际法,到了美国这儿,就能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说法?
这事得从 7 月 12 号说起,当天是所谓南海仲裁案裁决出台十周年的日子,美国牵头联合了 14 个国家发表了联合声明,说当年的裁决是有最终法律约束力的,应该得到遵守。
这件事咱们国家外交部当天就给出了明确回应,说这份裁决从根上就不符合国际法,是非法无效的,中国从来就没接受过、也不会承认这份裁决,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权益,不会受这份文件的影响。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天天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挂在嘴边的美国,自己到现在都没正式加入这个公约,连自己都没认可的规则,却拿着来要求别的国家遵守,这也是很多人觉得说不通的地方。
就在南海这件事的热度还没散的时候,当地时间 7 月 13 号,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又公开发表了表态,这次针对的是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
他的话说得很重,说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的主权构成了无法容忍的威胁,就在当下,这个法院和它的盟友正在对美国发动一场战争,这场战争不用子弹导弹,靠的就是规约、条约还有所谓的国际法力量。
紧跟着美国国务院就正式宣布,要发起一项多部门参与的行动,系统性地削弱国际刑事法院的运作能力,具体的措施包括吊销法院工作人员的签证、加大经济制裁力度,甚至还要派出外交人员游说其他国家,让它们退出国际刑事法院的相关规约。
可能不少人对这个法院不太熟悉,它成立于 2002 年,成立的初衷是管那些灭绝种族、战争罪、反人类罪这类特别严重的国际罪行,相当于补了各国司法覆盖不到的空白,避免犯了重罪的人因为政治原因逃掉。
这个法院的运行依据是一份名叫《罗马规约》的国际条约,现在全球有 120 多个国家签了字、是缔约国。
按规矩来说,这个法院只管缔约国的公民,或者在缔约国境内发生的罪行,美国从一开始就没签这份规约,按理说本来也轮不到它管,可为什么美国反应这么激烈?
说起来这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矛盾了,从奥巴马政府时期开始,美国就一直拒绝承认这个法院的管辖权,特朗普第一任期就出台过制裁措施,拜登执政的时候稍微缓和了一些,停止了部分制裁,可现在新的政府上台,态度又重新强硬了起来,而且力度比之前更大。
早在 2020 年的时候,美国就因为国际刑事法院要调查美军在阿富汗涉嫌的战争罪行,直接制裁过法院的检察官和法官。有人可能会问,美国不是没签规约吗,法院怎么还能查美国人?因为阿富汗是缔约国,只要罪行发生在缔约国的地盘上,不管是谁干的,法院都有管辖权,这就是美国绕不开的地方。
这些年美国在全球各地都有军事行动,要是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很多海外行动都可能被追责,这是美国绝对不能接受的。
最近这段时间矛盾又升级了,一方面是今年 6 月,有三名国际刑事法院的女法官,直接到美国纽约的联邦法院起诉美国总统和政府,说之前对她们的制裁是非法的,要求撤销;另一方面,国际刑事法院之前对以色列的相关人员发出过逮捕令,而美国一直是以色列的坚定盟友,这件事也踩到了美国的红线。
再加上本届政府本身就对很多国际组织持保留态度,觉得不少国际机构都在限制美国的行动自由,所以这次干脆直接摊牌,要从根上削弱这个法院的运作能力。
说到这儿其实就能看明白,美国对待国际司法和国际规则的态度,从来都是看对自己有没有实际好处。
对自己有利的,就拿出来当标尺,站在道德高地上要求别的国家必须遵守;要是规则落到自己头上,可能约束自己的行动、追究自己人的责任,那就立刻换了一套说法,说这是侵犯主权,是不能容忍的威胁。
这种做法就是大家常说的双重标准,但站在客观的角度说,这也不是美国独有的问题,本质上是国际社会一个存在了几十年的老难题 —— 国家主权和国际司法到底该怎么平衡,到今天也没有所有人都认可的答案。
其实不管是南海的仲裁争议,还是美国和国际刑事法院的矛盾,说到底都是全球治理体系里的老问题在新时间点的爆发。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原来的国际规则正在经历新的考验,每个国家都在根据自己的利益做选择。不知道你怎么看待美国这两次完全不同的表态?你觉得国际司法和国家主权该怎么平衡?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咱们一起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