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棣比父亲朱元璋菜多了,朱元璋推广的路引制度完美制止了各种起义,大约1000户为一都,设立都长,110户为一里,设立里长,10户为一甲,设立甲长。里长、甲长负责催缴赋税、登记黄册户籍、互相监视人口、开具路引、盘查流民,扭送官府、防止民众逃离乡土,一旦本地有人逃亡,甲长、里长连带追责
真正让明初百姓不敢轻易离乡的,往往不是城门口那几个兵,而是村里那一层又一层的责任关系。一个人突然不见了,不只是他自己的事,邻里、甲首、里长都可能被追问。人跑了,税粮和差役却还在那里,最后总得有人承担。
洪武十四年,也就是1381年,明朝开始大规模编造赋役黄册。常见做法是一百一十户编成一里,其中十户丁粮较多,轮流担任里长;其余一百户分成十甲,每甲十户,轮流承担基层差役。若干里再组成更大的乡、都,但各地人口和地形不同,规模并不完全一样。
这套办法看着只是编户口,实际管的东西很多。谁家有几口人、多少田、应缴多少粮、该出什么役,都能顺着册子查下去。十年一大造,中间还要核对人口增减。有人死亡、迁走、逃亡,册子上就会出现缺口,而缺口最终会变成官府追责的线索。
路引则管住了“人往哪里走”。明代军民远行,尤其离开本籍较远时,通常需要官府发给凭证,上面写明姓名、籍贯、去处和事由。沿途经过关津、渡口、驿站和巡检司,都可能被检查。没有凭据的人,很容易被当成逃户、流民甚至可疑人员扣下。
于是,黄册管“你是谁”,里甲管“谁对你负责”,路引管“你为什么离开”。三样东西扣在一起,普通百姓想不留痕迹地长期外出,难度确实很高。更厉害的是,朝廷不需要把官差铺满每个村,而是让本地人互相承担责任,官府只要抓住里长、甲首这些关键位置。
朱元璋的长处,就在这里。他不是只靠严刑,而是把户口、赋税、差役和治安拧成一股绳。百姓的活动范围被固定在原籍附近,乡村里的熟人社会也被朝廷利用起来。谁家突然多了陌生人,谁长时间不归,谁把田产转给别人,往往很难完全瞒住。
到了朱棣时期,明朝把这套思路带到了交趾。永乐五年,即1407年,明军灭胡朝后,在当地设置交趾承宣布政使司,又设府、州、县和卫所,准备按内地方式治理。地图很快画好了,官署也立了起来,可真正麻烦的地方,恰恰不在纸面上。
内地的里甲制度,是在长期户籍、田产和乡里关系上慢慢压实的。交趾刚经历战争,地方豪族仍有影响,许多村社有自己的组织方式,山区、河谷和密林又把各地切成一块一块。官府能控制大路和城镇,却很难同时盯住每条山道、每片林地。
更关键的是,基层制度要想运转,不能只靠发一张命令。里长愿不愿意报实数,甲首会不会包庇亲族,地方豪强是否暗中藏人,都会决定黄册是真是假。若册子上写着一百户,实际却有几十户躲进山里,那套看起来严密的制度,马上就会出现漏洞。
黎利正是在这种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他是清化地区的地方豪族,熟悉当地村社、人脉和地形。永乐十六年,也就是1418年,他在蓝山起兵。早期力量并不大,也多次遭到明军围攻,但他能退入山区,依靠熟人网络补充粮食和兵员,再寻找机会重新出来。
路引能卡住官道,却卡不住所有小路;黄册能登记愿意上册的人,却抓不住已经脱离官府控制的人。明军守住一座城,不等于控制周围几十里的村庄。一个地方白天看似安静,夜里却可能有人送粮、传信、带路,这种消耗最让远道而来的驻军头疼。
从1424年以后,黎利势力开始向乂安等地扩展,兵源和地盘不断增加。明军则要从广西、云南方向调兵运粮,路程远、成本高,驻军又分散在城池和交通线上。基层控制一旦松动,前线缺粮、地方倒向和军心动摇便会连在一起。
宣德二年,也就是1427年,明朝援军在支棱等地遭到重创,随后双方议和,明军撤出。第二年,黎利建立后黎朝。交趾布政司从1407年设立到1427年结束,前后约二十年,明朝投入了大量兵力和行政成本,最后仍没能把当地真正变成像内地一样稳定的编户社会。
所以,朱棣面临的并不是少设几个里长、少发几张路引那么简单。洪武制度之所以在内地有效,是因为户籍、土地、税粮、乡里熟人关系和军事力量能够互相配合。到了交趾,这些条件并没有同时具备,制度被搬过去了,支撑制度的社会基础却没有一并搬过去。
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管理人口从来不只是“规定严不严”的问题。纸上的网再密,也要有人愿意替官府守住每一个结点。朱元璋经营的是已经纳入明朝腹地的乡村,朱棣面对的却是刚刚经历战争、地方认同复杂、地形又极难控制的地区。同一套办法,换了环境,效果自然完全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