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ICC)的矛盾再次升级。美国国务卿鲁比奥近日公开表示,国际刑事法院正在试图成为“不受约束的新全球法律仲裁者”,有权起诉和逮捕美国公民,并称这对美国主权构成“根本性威胁”。他表示,美国将让国际刑事法院“明白美国的决心”。
鲁比奥的这番表态,针对的是国际刑事法院近年来针对部分国家人员采取的司法行动。美国方面长期以来都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美国公民的管辖权,认为一个未经美国同意的国际机构无权审判美国人员。
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荷兰海牙,是依据《罗马规约》建立的常设国际司法机构,主要负责处理个人涉嫌犯下的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以及侵略罪等案件。目前,全球多个国家加入了《罗马规约》,但美国并不是缔约国,因此一直拒绝承认ICC对美国人员的司法管辖。
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分歧并非首次出现。此前,ICC曾针对美国在阿富汗军事行动期间可能涉及的相关问题展开调查,这一行动遭到了美国政府的反对。美国方面认为,ICC无权调查非成员国人员,而ICC则认为,在符合相关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案件发生地等因素行使管辖权。
围绕国际刑事法院,美国此前也采取过限制措施。2002年,美国国会通过《美国军人保护法》,限制美国政府与ICC合作,并赋予总统采取措施保护美国人员免受国际刑事法院行动影响的权力。由于涉及海牙所在地,该法律也被一些媒体称为“海牙入侵法案”。
近年来,美国与ICC之间的紧张关系进一步加剧。国际刑事法院曾对一些国家高级官员采取司法措施,包括针对以色列相关人员发布逮捕令,这也引起美国政府高度关注。美国方面认为,ICC的行动超出了其授权范围,而支持ICC的人则认为,国际司法机构需要具备独立性,才能处理严重国际罪行。
与此同时,美国长期以来也频繁依据本国法律对外国企业、机构和个人实施制裁。这种做法被称为“长臂管辖”,即美国通过国内法律影响境外行为。相关措施涉及金融、贸易、科技等多个领域。
围绕国际刑事法院的争议,核心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国际司法机构的权力边界,二是国家主权与国际责任之间如何平衡。美国强调,国际机构不能凌驾于国家主权之上;而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一方则认为,对于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等严重行为,需要有超越单一国家体系的司法机制。
目前,美国与国际刑事法院之间的分歧仍在持续。鲁比奥此次公开表态,再次表明美国政府反对ICC对美国人员行使管辖权的立场,也反映出国际社会围绕国际法执行机制、国家主权以及全球司法体系未来方向的长期争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