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番茄肉脯吐司面包吃出尖硬黑塑料异物,险些插喉,客服主动联系赔了1000,我忍了。第二次,碱水小球面包,嚼着嚼着觉得恶心居然吐出透明塑料异物。
门店什么态度?先甩150块优惠券打发我,看我拿出吃到异物的监控录像,改口390,还嘴硬"不是故意生产不合格食品的所以只赔10倍"。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白纸黑字,你山姆跟我玩选择性失明?
第一次赔1000的时候,怎么不跟我扯"故意不故意"?
塑料异物嵌在面包里,你跟我谈"非故意"?生产线是摆设?品控是空气?
12315已投诉,黑猫已投诉,证据全保留。请依法解决。解决不了,咱们市场监管局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