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一男子花186元,在某租车平台,租了辆“敞篷跑车”想去游洱海,可去提车时,发现货不对板,平台展示的是新款豪车,给他的却是“重大事故车”,又老又破的报废车况,一个不小心就车毁人亡,随后,老板就给男子推荐车行几百元没单据的“保险”,还说:我是开车行的,不是做慈善的,100多块钱租车费,连磨损都回不来。如果不买,车行就故意找茬,或者顾客还车时,就偷偷划车,跟顾客讹钱,可男子的身份,顿时让车行老板傻了眼。
一男子是记者,他假装普通游客,在平台上下单,花186块钱租了台标注是新款的保时捷敞篷车。
等他到线下门店提车才发现,平台上展示的样子完全是骗人的。
工作人员早提前,把交车视频自己拍好了,催着他赶紧在平台上确认车况,根本不让他仔细验车。
而实际交付给他的车,根本不是新款,是台实打实的重大事故车,纵梁变形、防撞梁换过,连安全带都修过,真要是出点碰撞,根本兜不住安全。
紧接着,车行就开始使劲推销他们自己的“保险”,几百块钱一份,连个正规单据都没有,只在合同上随手写两行字。
要是游客不肯买,后续就麻烦不断,之前就有游客,没买他们的高价自保,还车之后才发现车上多了新划痕,平白无故赔了好几百。
后来调了周边监控才看见,是车行的人深夜偷偷上去划的。
如今,大理不少租车行都这么干,线上用超低价引流,线下给的全是没备案的旧车、事故车,平台店名、线下门店、收钱的账户全对不上。
真出了事,游客想找个人维 权都找不到。
之前还出过敞篷跑车撞车,安全气囊没弹出来,座椅直接飞出去,伤了好几个游客的事,哪怕当地几个部门联合约谈查过一批,现在不少地方还是这么乱。
之前有游客,在某旅游城市租新能源车,30块钱一天的低价,看着特别划算,还车时突然被车行指着一道新划痕要赔1000块。
游客当时没多想就转了六百,后来偶然看到周边监控,才发现划痕是验车的员工,半夜偷偷蹲在车边划出来的。
这就是把游客当待宰的羔羊,先用极低的价格把人勾过来,再靠卖私设保险、故意划车讹钱赚黑心钱。
最要命的是拿事故车、报废车上路租,把游客的命当赚钱的筹码。
游客出来玩,本来图的就是个省心开心,结果钱没少花,还得担着出事故的风险。
当地旅游的口碑,早晚被这些黑店耗光。
监管不能只约谈不碰真格,得把违规成本提上去,不然这类坑人的事永远禁不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这类租车行把重大事故车对外出租,本身就违反了这条规定。
车行没有尽到保障车辆安全性能的义务,私下推销无资质的所谓“自保”、故意划车讹钱的行为,还涉嫌欺诈消费者,游客完全可以要求退一赔三,相关部门也可依法对其作出罚款、停业整顿的处罚。
旅游场景里的低价租车套路,本质上,是商家精准拿捏了游客“人生地不熟、怕麻烦、赶行程”的心理。
车行用远低于市场合理成本的价格做诱饵,把一次性消费的游客当成收割目标。
这类乱象从来不是“个别商家素质差”的小问题,而是低价引流的流量,和旅游消费的监管漏洞凑到一起催生的灰色生意。
不把“低价背后必然有陷阱”的常识传递给游客,不把线上平台的审核责任压实,光查线下门店永远堵不住漏洞。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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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