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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周扒皮还狠! 贵阳的电工李师傅,在一家单位老老实实干了整整26年,临近退休满心

比周扒皮还狠! 贵阳的电工李师傅,在一家单位老老实实干了整整26年,临近退休满心欢喜去查养老金,屏幕上那行数字却让他当场两眼一黑——缴费记录为零,公司一分钱社保都没给他交过!更让人脊背发凉的是,李师傅强忍着崩溃去讨说法,对方竟然反手甩出9万2千块钱,扬言要一次性买断这快三十年的血汗交情,直接让他拿钱走人。

贵阳的李师傅早年间经人介绍,进入当地一家企业做电工,从入职到离职,前前后后在岗位上干了整整 26 年。刚参加工作那几年,单位在 1991 年和 1996 年和他签过两次纸质用工合同,只是时隔几十年,他搬过好几次家,当年的合同原件早就找不到了。

李师傅本身是个踏实肯干的人,手里有正规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干活从来不含糊,跟着单位的项目跑过贵阳多个区县的工地,单位里的老项目经理、老工友,大多都熟悉他的情况。

这么多年里,李师傅没什么别的追求,就想着踏踏实实把活干好,熬到退休年龄,按月领着养老金,平时看病有医保报销,安安稳稳过晚年。

他一直觉得单位是正规企业,不会在社保这种事上出问题,所以从来没主动查过缴费记录。直到去年办完离职手续,他想着年纪快到退休线了,提前查一下社保缴费年限,看看要不要补缴差额,这一查,直接查出了大问题。

社保系统的记录显示,这 26 年里,单位从来没有为他缴纳过任何社保费用,养老、医疗这些保障,等于说全是空的。李师傅当时就慌了,自己大半辈子的时间都耗在单位,临到老了连最基础的保障都没有,以后的日子怎么过。他立刻找到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单位为他补缴这 26 年的社保。

可公司给出的回应,完全出乎他的意料。公司方面称,李师傅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在编员工,档案里没有他的相关记录,不认可双方存在完整的劳动关系。

同时他们拿出李师傅离职时签的协议和收款凭证,说当时已经通过劳务公司一次性支付了 9 万 2 千元的补偿金,协议里明确写了收款后自愿放弃所有权利主张,双方再无任何纠纷,现在李师傅再提社保的要求,没有依据。

李师傅并不认可这个说法。他表示,离职领钱的时候,工作人员只说这笔钱是工资结算和普通离职补助,全程没有任何人告知他这笔钱包含社保相关的补偿,他也不清楚协议里有放弃社保维权的条款。

他明确说,自己宁可把这 9 万多块钱退回去,只要求单位补齐 26 年的社保,和后半辈子的养老保障比起来,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这件事传开之后,不少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觉得李师傅太粗心,二十多年都不查一次社保;也有人说公司的做法太不近人情,员工把最好的年纪都奉献给了单位,临退休了用这点钱就想打发人。其实从法律层面讲,公司的这两个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首先,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通过私下协议、现金补偿、员工自愿放弃这类方式免除这项责任。

类似 “收款后放弃所有维权权利” 的条款,只要涉及免除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本身就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就算员工签了字,也不影响后续通过正规途径要求补缴社保。

其次,没有纸质合同、档案里没有记录,不代表劳动关系不存在。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劳动者实际接受单位的管理,从事单位安排的属于业务范围内的工作,定期获取劳动报酬,就算没有书面合同,也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像李师傅这种情况,老同事的证言、过往的工作派工记录、特种作业的相关证明、工资发放的凭证,都可以作为证据,不是公司单方面说不算就不算的。

说实在的,这家公司在这件事上算得太细了。26 年的社保,单位需要承担的部分加上逾期产生的滞纳金,总额远不止 9 万 2 千元,想用一笔远低于实际成本的钱,就把所有法定责任一笔勾销,明显是欺负老员工不了解相关规定。

真要是走劳动仲裁和社保监察的流程,最后不仅要全额补缴社保,还要承担滞纳金和相应的处罚,反而要花更多的钱。

现实里,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很多在同一个单位干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老员工,往往出于对单位的信任,不会特意关注社保缴费情况,也没有意识留存工作相关的证据,等到临近退休发现问题,往往要走很多弯路才能维权。

在这里也提醒所有上班族,不管工作多稳定,每隔一两年都要查一次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工资流水、工作证件、考勤记录这些材料,都尽量妥善保存,自己的权益,自己要多上点心。

对普通人来说,社保不是额外的福利,是晚年生活的基础保障。几万块的一次性补偿看着不少,但和退休后每月稳定发放的养老金、能报销的医保待遇比起来,完全没有可比性。李师傅坚持要补缴社保,就是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晚年生活的踏实,从来不是一笔快钱能换来的。

目前这件事还在处理过程中,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李师傅补缴社保的诉求,大概率会得到支持。也借此提醒所有用人单位,不要在员工社保上耍小聪明,该承担的法定责任逃不掉,真等到事情闹大,既赔钱又坏口碑,实在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