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替这位中国人大女博士的父母感到悲哀!好不容易把女儿培养到博士了,又拿到了安徽大学的任职岗位,工作几乎是稳了,可是肚子里没有真材实料,就像纸老虎,在这个透明的互联网社会,被一击即破。
7月6日,安徽大学人事处发布了2026年拟录用人员公示,27人名单里,中国人民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惠某某,拟录用文学院教学科研岗。
而就在上个月,核心期刊《戏剧艺术》刚刚发布撤稿声明,说她的论文主体内容、论证框架及关键观点,是对一篇英文硕士论文的“逐字翻译”,而且通篇没有任何引用标注。涉事作者本人也承认了学术失范事实,表达了诚恳歉意。
一个被期刊钉在耻辱柱上的人,转头就要站上大学讲台。这画面太魔幻了。
安徽大学7月13日作出了回应,说正在依规严肃复核,如果属实将不予录用。回应是回应了,但这件事的荒唐程度,远不是一句“正在复核”能交代清楚的。
第一个问题:安徽大学在公示之前,到底知不知道?
期刊撤稿声明是6月份发的,惠某某的名字、学校都写得清清楚楚。媒体也报道了,网上也传开了。而安徽大学的公示是7月6日开始的。也就是说,撤稿声明发布、舆论发酵之后,安徽大学仍然把这个人放进了拟录用名单。
这就让人没法理解了。高校招聘不是走过场,有资格审查、考核、用人单位审议、人事处复审、学校审核等多个环节。这么多道工序,竟然没有一个人去查一下候选人的学术诚信记录?还是查了,但觉得“逐字翻译”不算个事?
如果事先不知道,那是工作疏漏得令人震惊;如果事先知道还照录不误,那就是原则问题了。不管是哪一种,都说明招聘审核形同虚设。
第二个问题:人大的博士学位,到底还算不算数?
惠某某的博士答辩是6月2日完成的,撤稿声明是6月22日发的。时间点很微妙——撤稿发生在答辩之后、入职公示之前。
2025年施行的学位法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在攻读期间如果存在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可以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惠某某的抄袭行为发生在读博期间,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那么问题来了:人大在得知撤稿消息后,有没有启动调查?学位评定委员会有没有讨论过要不要撤销她的学位?
从目前公开的信息看,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人大对此作出了处理。这就形成了一个荒诞的局面:一个被期刊认定学术不端的人,照样拿到了博士学位,照样拿着这张文凭去应聘高校教职。学术期刊的认定,在高校这里好像变成了一纸空文。
第三个问题:导师去哪儿了?
这篇抄袭论文发表于2025年第2期,正是惠某某读博期间。按照学位法的规定,研究生导师应当指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生公开发表的论文出了这么大的问题,导师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
有媒体披露,惠某某的导师是人大文学院教授范方俊,巧合的是,范方俊本科就毕业于安徽大学。目前没有证据说这层关系跟录用有直接关联,但这种“巧合”本身就让人浮想联翩。一个学术污点缠身的学生,偏偏要入职导师的本科母校,公众质疑一下“有没有人情因素”,不过分吧?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还不是一个人的学术不端,而是一整套制度在关键时刻集体失灵。
安徽大学的招聘流程看起来挺规范—又是资格审查又是复审又是公示。可真到了关键环节,该卡的没卡住。一个公开可查的学术污点,硬是走到了公示这一步才被公众揪出来。如果不是舆论发酵,这个人可能已经站上讲台了。
整个事件暴露出一个尴尬的现实:学术不端的处理,很多时候是靠舆论推动的。期刊撤稿了,学校不跟进;学校不处理,用人单位就敢招;等到舆论炸锅了,各方才匆忙表态。这不是治理,这是“灭火”。
惠某某的父母把孩子培养到博士不容易,眼看着女儿就要入职高校、端上铁饭碗了,结果闹出这么一出。但说实话,真正该感到悲哀的,不只是这对父母。
一个靠“逐字翻译”混到博士、差点混进高校的人,损害的不仅是个人的信誉,更是千千万万老老实实做学问的学生的公平。凭什么你抄袭还能顺利毕业、顺利入职?那些熬夜读文献、一个字一个字写论文的人,算什么
安徽大学说“如属实将不予录用”,人大到现在还没有公开回应。但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糊弄”过去。该撤销的学位要撤销,该追究的责任要追究,该修补的制度漏洞要修补。学术诚信不是挂在墙上的口号,是这条赛道上每一个人都必须守住的底线。底线破了,整个行业的公信力就跟着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