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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方舟被撤销学位——抄袭固然可鄙,但民粹私刑是更大的毒药蒋方舟因硕士论文构成学术

蒋方舟被撤销学位——抄袭固然可鄙,但民粹私刑是更大的毒药

蒋方舟因硕士论文构成学术不端,被中国人民大学撤销学位一事,终于尘埃落定。

从7月5日人大第一次通报“未发现学术不端”,到7月13日根据网上出现的“新线索”,查出论文与境外期刊论文存在多处文字重合,最终撤销学位,这场事件看起来像是一次舆论推动正义的胜利。

但我认为,蒋方舟应当为抄袭承担责任,并不等于这场“打假”的方式就值得鼓励。

首先要说明,人大第一次调查的结论未必有什么问题。

第一次调查处理的,主要是清华教授肖鹰此前提交的那批举报材料。肖鹰提出的问题,大多集中在注释、页码、内容讹误以及对写作方式的怀疑,其中部分指控本身存在争议,并没有形成能够直接认定抄袭的铁证。

人大根据当时掌握的材料,认定论文存在不规范,但没有认定学术不端。目前也没有证据证明人大明知存在抄袭却故意包庇。后来发现了新问题,最多说明第一次调查的检索范围可能不够充分,不能反过来证明第一次结论必然是护短。

真正改变调查结果的,大概率是豆瓣用户 ilad 在第一次通报后发现的一篇境外论文。他比对后发现,蒋方舟的硕士论文与该文存在多处文字重合,既没有标明引用,也没有将原文列入参考文献。这才是能够直接溯源、足以定案的硬证据。

这份材料并不是对人大第一次结论的直接驳斥。

第一次调查审查的是肖鹰此前提交的证据,而 ilad 找到的是一个当时尚未进入调查范围的新来源,本质上属于一项新的、独立的举报线索。学校此前没有处理过这份材料,更谈不上已经拒绝调查或者故意压下。

问题也正在这里。

ilad 发现新证据后,并没有首先把材料提交给人大,给正式调查程序一次正常运转的机会,而是直接发布到社交平台,让舆论先行作出裁决。

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现象。

在此之前,博主“抒情的森林”已经长期在网上发布蒋方舟文学作品与其他作家的文本对比,并配以讽刺性标题和公开喊话,逐渐形成了一场跨平台的“鉴抄运动”。这些比对未必都没有价值,有些也确实提出了值得讨论的问题,但它的基本路径始终是:先公开展示、先形成舆论压力,再要求作者、出版社或其他机构回应。

肖鹰后来对蒋方舟硕士论文的质疑,也是在这种舆论氛围中出现的。第一次调查没有认定学术不端之后,网友继续沿着这条路径深挖,最终由 ilad 找到了真正能够定案的新证据。

从结果看,他们找对了。

但“结果正确”,不能自动证明“方法正确”。

这里讨论的并不是法律问题。网友当然可以公开评论,也可以发布自己发现的材料。真正值得追问的是:当社会已经存在明确的举报、调查和申辩渠道时,掌握证据的人是否应该首先使用这些渠道,而不是直接把指控投向舆论场。

不是说你不可以这样做,而是要问:这样做是不是一种负责任的选择,又会给社会留下什么代价。

正常的顺序应当是:发现问题,提交证据,由专业机构核查,听取当事人申辩,再依据事实作出结论。如果机构拒绝受理、故意拖延、压制举报,或者明知证据确凿仍然包庇,公开曝光当然具有正当性。

但公开曝光应当是制度失灵后的补救,而不应成为一切程序之前的默认起点。

因为网络舆论不是法庭,也不是学术委员会。它更容易奖励情绪、讽刺、标签和传播效果,而不是证据的边界。几张“调色盘”、一个刺激性的标题,就可能让公众在事实尚未核清之前完成定罪。

一旦这种路径成为常态,真正被削弱的并不仅仅是某个学校或者某个作者的信誉,而是全社会共同依赖的纠错规则。

今天,网友可能凭借扎实证据揭穿一个真正的抄袭者;明天,也可能有人利用断章取义、拼接材料和情绪化文案,制造一场针对无辜者的舆论围剿。即使事后澄清,名誉损害也往往无法挽回。

因此,我反对的不是揭发,更不是替蒋方舟辩护,而是把公开羞辱和舆论定罪当成处理争议的第一选择。

蒋方舟抄袭,伤害的是学术诚信和个人信誉;如果整个社会逐渐习惯于绕过程序、直接争夺舆论场上的裁判权,受到破坏的却是所有人赖以自保的基本规则。

舆论应当是最后的保险丝,而不是第一发子弹。

我们支持清除学术垃圾,也支持蒋方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但不能因为这一次网络揭发找对了人、找对了证据,就把这种路径奉为值得推广的正义模式。

守护程序正义,不是在保护抄袭者,而是在保护每一个可能被指控的人,也是在保护我们每个人最基本的安全感。

蒋方舟事件大反转 蒋方舟道歉 人大撤销蒋方舟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