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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着人皮的狼!湖北宜昌,男子与女子是同学,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在一次聚会上两

披着人皮的狼!湖北宜昌,男子与女子是同学,都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在一次聚会上两人相遇,很快他们恋爱并走到一起。可女子家人不看好男子,经常给她介绍新男友进行阻挠。因此两人多次分分合合,导致男子敏感并多疑。一早上,女子接到一通电话,男子吃醋,致使压抑已久的情绪爆发,两人发生争吵,情绪失控男子竟用网线勒住女子脖子,将她杀害。然后他这下日记:“我发过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陪她去了……”然后伪造喝药殉情现场。然而他的雕虫小技很快被警方识破,铁证面前原形毕露,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从袁平的日记中可以看出,他想和晓莉殉情。可此时他却躺在医院病房里,由湖北宜昌警方24小时守候。

湖北宜昌这起情侣凶杀案,让人看完无比唏嘘。本是缘分重逢的老同学,本该彼此珍惜、安稳相守,最后却因为猜忌、吃醋和极端情绪,演变成一场无法挽回的命案。凶手杀人后还精心演戏、伪造殉情现场,试图瞒天过海逃避制裁,最终在

袁平和晓莉小学、中学时就是同学,毕业后都各自成家,生活中并无交集。

然而,两人都经历过了失败的婚姻,在一场同学聚会中偶遇,让两个受过情伤的人彼此有了共同的话题。

相似的境遇让他们迅速互相吸引,没过多久走到一起,谈起了恋爱。

本以为是惺惺相惜的救赎,可这段感情从一开始就充满阻碍。

晓莉的家人并不认可袁平,始终反对二人交往,还不断给晓莉介绍新的相亲对象。

家人的干预,让本来就敏感多疑的袁平内心极度不平衡。

猜忌和醋意日积月累,让两人的感情矛盾不断激化,长期处于争吵、分分合合的状态,也为这场悲剧埋下了巨大隐患。

案发当天早上,一通电话彻底引爆了两人积攒已久的矛盾。

袁平认为晓莉还在见其他男人,两人激烈争吵。

他彻底情绪失控,嫉妒和怒火冲昏头脑。他直接骑在女友身上,狠心用网线勒住晓莉脖颈,残忍夺走了她的生命。

真正让人脊背发凉的是,袁平看着没了气息的女友,没丝毫愧疚和悔恨,满脑子只想掩盖罪行、逃避法律惩罚。

为了制造“情侣殉情”的假象,他特意外出购买农药,然后在日记中写下:我对晓莉发过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我陪她去了……”

写下深情文字,伪装两人相约赴死的假象,随后自己喝下农药,企图让警方判定为双双殉情,自己只是幸存下来。

看似天衣无缝的伪装,终究经不起专业刑侦的推敲。

警方将中毒的袁平送医救治并严加看管,而尸检结果直接戳穿了他所有谎言:晓莉胃内没任何农药残留。

面对铁证,袁平依旧百般抵赖,辩解是自己喝完农药亲吻女友,才留下的药物痕迹,拒不承认故意杀人、伪造现场。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袁平与女友发生争吵后,骑在对方身上用网线勒颈,主观上清楚勒紧脖颈会致人死亡,仍持续实施暴力,直接造成女友窒息死亡。

主观上具备剥夺他人生命的直接故意,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当以本罪定罪。

杀人后伪造现场、编造虚假案情掩盖罪行,不单独构成新罪名,但属于体现行为人主观恶性极大的从重情节。

试图误导警方认定为自杀,刻意干扰侦查、掩盖杀人事实,增加案件侦破难度,浪费司法资源,足以证明其毫无悔意、一心逃避法律制裁,量刑时必须从重考量。

《刑事诉讼法》第55条: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即便袁平矢口否认杀人、伪造现场,但尸检报告证实被害人胃内无农药残留,与袁平说辞完全矛盾。

结合作案工具网线、日记、农药购买记录等完整证据链,即便没有被告人完整供述,依然能够锁定全部犯罪事实,依法定罪。

法院综合全部案情,认定袁平因情感纠纷故意杀人,手段残忍、主观恶性极大,案发后拒不认罪、刻意掩盖罪行,毫无悔罪之心。

最终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感情里的猜忌、极端、暴力,从来不是爱,而是毁灭性的毒药。

情绪失控、试图用暴力解决感情问题,最终只会害人害己,葬送自己的一生。

这起案件最可怕的从不是一时冲动杀人,而是凶手极致的虚伪和冷血。

真正的深情从不是吃醋偏执、暴力伤人,更不是杀人后演戏伪装。他所谓的生死誓言,从头到尾都是自我感动、欺骗他人的工具。

案例来源:浪涨新闻 2026-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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