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幼师唆使幼儿击打6岁男童,警方介入调查后认定,案件无明显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据大风新闻报道,今年4月22日,男童父亲意外发现孩子腿上有多处淤青。
问孩子,孩子说是老师和同学打的;再问老师,老师称是孩子自己磕碰的。
心生疑虑之下,男童父亲选择于4月25日报警,并在警方陪同下,顺利查看了监控。
监控画面显示,4月21日上午10时许,女幼师曾将男童拉到身边,并示意另一幼童上前击打,打了13拳,连打带踹。
监控视频还显示,在另一幼童停手后,女幼师又抬手拍打、推搡男童,并将男童带到监控盲区。
4月28日,男童父亲带孩子前往医院检查,结果显示,男童胸腹部存在软组织挫伤。
男童父亲将该情况反映给警方,认为老师的行为构成“虐待”。
但在5月25日,公安机关却出具了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认定该案“没有违法事实”,决定终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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