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老太太真会算计,房子补偿款有160多万,买了两套房子,一套登记在二女儿名下,一套登记在小女儿名下。
她说大儿子和大女儿不管她,一直是二女儿和小女儿照顾她。可是既然你把房子都给了这两个女儿,她们养你不是很正常吗?
可她偏不,自己有两千多的退休金,还要五个子女轮流照顾她,一月给她两三百块钱,说是自己经常住院,用钱的地方多。
大儿子和大女儿觉得老人偏心,自己没得到财产,不愿照顾。
二女儿说,当初是房子钱不够,她给添了一万,小妹添的更多,这才登记到她们名下的。只要把她们的钱还给她们,她们可以让出房子。
老太太指责大儿子当初也占了自己的房子,三十年前老房子拆迁,分的那个房子被大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应该是小儿子的。
大儿子说他一直同意让弟弟过户,还叫了他好几次,是他一直没过户。
老太太又嫌大女儿不孝顺,结了两次婚,可都没办典礼。最后还是一个人。
大女儿看母亲揭她伤疤,也很委屈,说她虽然结过两次婚,但是没用过家里一分钱,反而是之前的工资都给了家里,这些年她给家里出了不少力。
大儿子要求两套房子一个公证,一个卖掉平分。但是因为一套房子当时大女儿没出钱,没有她的份。
大女儿也不同意。
后来调解不欢而散,大儿子说母亲就是向着二女儿和小女儿,大女儿也是一肚子委屈,说自己当初不办结婚典礼是不舍得花家里的钱,却被母亲看不起。
最后,大儿子和大女儿没调解完就走了。二女儿说,她和妹妹会照顾母亲,调解员也让老太太别在操心房子的事了,就这样吧,以后让儿女自己分。或者她立遗嘱。
老太太同意了。其实还是没有一碗水端平惹得祸。160多万,为什么要买两套房子呢?买一套给自己住,剩下的用来养老,不是更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