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披露,6月30日,日本海上保安厅测量船“拓洋”号在东海海域进行海底大陆架地形数据采集及地质样本取样作业。其间,中国海警船通过无线电公共频道向“拓洋”号发出警告,要求其“立即停止调查并离开该海域”。
日方称该船当时在“日本专属经济区”内合法作业,对中方要求不予置理,继续作业。中方执法船随后采取近距离跟踪监视、探照灯照射等动作,持续通过无线电喊话。
就在同一天,另一艘日本测量船“光洋”号在钓鱼岛西北方向约80公里处进行海底勘测时,再度遭到中国海警船接近并警告驱离。日本海上保安厅随后向外界证实,“光洋”号在收到警告后停止作业并驶离。
日本官房长官7月1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就此两起事件向中方提出严正抗议,称中方在“日本专属经济区”内的执法行为“完全不可接受”。日本外务省当天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提出交涉,要求中方“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针对日方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7月1日例行记者会上回应称,中国海警在管辖海域开展执法活动正当合法,日方无权提出所谓“抗议”。发言人重申,中国在东海的主权和海洋权益主张基于国际法和历史事实,不接受日方单方面划设的所谓“中间线”。
东海划界争议由来已久。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划界问题上长期存在根本性分歧。日方坚持依据“中间线”原则划界,中方则主张东海大陆架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主张冲绳海槽以西海域为中国大陆架范围,不接受日方的“中间线”主张。
此外,琉球群岛的法律地位亦存有历史争议。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日本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四岛及其所决定的小岛。琉球群岛的主权归属在战后安排中并未明确划归日本。
日方目前对琉球群岛的实际管辖,并不等同于拥有合法主权,更不构成以琉球为基点主张专属经济区的法理依据。
此次事件并非中日东海摩擦首例。公开记录显示,2010年和2012年,日本测量船在相近海域亦曾遭到中方执法船制止。但相较往年,此次中方反应速度显著提升,执法动作更加规范,与此前多次公开表明的管辖立场形成政策闭环。
自2026年6月以来,东海方向海上摩擦事件呈密集态势。日方近期在东海接连采取多项单方面行动:与菲律宾启动台岛以东海域“专属经济区划界谈判”,引发中方严正交涉;持续推进西南诸岛导弹部署及海下无人潜艇装备计划,不断抬高区域紧张水位。
与此同时,中国海警自6月以来在台岛以东及琉球周边海域巡航频次明显提升,并多次对外明确表示对相关海域行使管辖权。东海方向的执法巡航已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此次连发两起驱离事件,表明中方正以持续、规范的海上执法行动,回应日方在争议海域的单方面勘察活动,由“抗议”向“实控”转变的趋势日益清晰。
截至目前,日方仍声称相关海域为“日本专属经济区”,但东海划界的法理分歧并未缩小。日方继续寻求通过外交渠道向中方施压,同时加快与盟国在东海方向的情报共享与联合训练。中方的执法巡航则保持既定频率,海上管控力度未见放松。
东海争议海域的现场执法博弈仍在持续。日本测量船虽以“科研”名义进入争议海域作业,但在中方实控执法面前,最终均选择终止作业并撤离。外交层面的抗议与交涉仍在继续,但海上态势的实际主导权,正越来越多地由执法存在和现场处置能力决定。
可以预见,随着双方在东海方向各自强化主张,类似的海上执法遭遇将趋于常态化。而对于任何试图在争议海域单方面改变现状的行动,中方执法力量的回应已变得直接、明确且迅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