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男子与1名女子在酒店房间里喝酒,几杯下肚后,其中1名男子便与女子发生了关系,另外1名男子非但没有避嫌,反而拿出手机在旁边全程拍摄,随后自己也加入了进去。完事后三人竟相拥而睡,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仅仅过了两三天,这2名男子又组了局,当着另一个朋友的面再次约来该女子,在包房里先后与她发生关系,朋友则在旁“观摩”并继续拍视频。结果,事后,2名男子与女子的所作所为败露,2名男子均获刑!女子也被处罚!
这事发生在 2022 年 8 月的甘肃,主角是雷某、王某两个男子,还有一名王姓女子。那天三个人约在酒店房间喝酒,酒喝到兴头上,胆子也跟着大了起来,底线直接抛到了九霄云外。
先是雷某跟女子发生了性关系,王某不仅没回避,还掏出手机在旁边全程拍视频。等雷某结束后,王某也跟着跟女子发生了关系,没过多久,雷某又跟女子发生了一次。
一通混乱之后,三个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接相拥着在酒店房间睡了过去。当时他们心里大概率都觉得,这都是成年人你情我愿的事,关在酒店房间里,既没强迫谁,也没对外声张,根本算不上什么事,顶多算个私生活混乱。
谁知道这事过去才两三天,雷某和王某跟朋友寇某一起喝酒,喝着喝着就聊起了男女私事,俩人越说越得意,直接把前几天跟女子在酒店的事拿出来吹嘘,说得绘声绘色。
可寇某听了根本不信,觉得他俩就是喝多了吹牛,哪有这么离谱的事。这话一下子戳中了俩人的虚荣心,当场就觉得面子挂不住了,为了证明自己没说谎,俩人当场掏出手机给女子打了电话,约她再到酒店来一趟。
女子接到电话也没拒绝,没多久就赶了过来。接下来的场面就更荒唐了,雷某和王某当着寇某的面,先后跟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寇某就站在旁边全程看着,还按照俩人的要求,拿着手机把整个过程都拍了下来。
合着到这时候,原本私密的事,彻底变成了俩人用来撑面子、赌输赢的工具,连最基本的羞耻心都丢得一干二净。
他们几个人当时都以为,视频就在自己手机里,圈子也小,不会出什么问题。可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尤其是这种带着猎奇性质的视频,传得比什么都快。
没过多久,这段视频就意外在当地的社交圈子里流传开了,越传越广,最后有看不下去的群众直接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接到线索之后很快就锁定了几名涉案人员,把雷某、王某、女子还有寇某都传唤到了派出所。
面对民警的询问,再加上酒店的入住记录、楼道监控,还有几人手机里存着的完整视频,证据摆得明明白白,几个人也没什么好辩解的,全都老老实实交代了两次事件的全部经过。
案子到了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也出来了。雷某和王某两次组织、参与这类活动,是整个事件的首要分子,已经触犯了刑法里的聚众淫乱罪,考虑到俩人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最终都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别看着缓刑不用进去蹲监狱,刑事案底是一辈子都消不掉的,往后考公、参军、找正经工作,甚至孩子的政审都会受影响,为了一时的放纵和面子,换一辈子的污点,这笔账怎么算都亏。
而涉案的女子,还有旁观拍视频的寇某,因为只参与了一次,也没有组织策划的行为,没有达到刑事处罚的标准,最终被公安机关给予了治安处罚,该拘留拘留,该罚款罚款,也都没跑掉。
很多人看到这可能会觉得纳闷,几个人都是成年人,全都是自愿的,又在私密的酒店房间里,没强迫谁,也没逼着谁看,怎么就犯罪了?其实这就是很多人都有的法律误区。
一对一的私密关系,顶多算道德层面的问题,法律一般不会干涉,但只要人数凑够了三人及以上,聚集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那就不是私事了,而是触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聚众淫乱罪。
这个罪名管的不是你愿不愿意,而是这种行为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公共秩序,属于公诉案件,哪怕没人主动报警,只要警方发现了线索,一样会立案查处。
还有人觉得只要不对外传播视频就没事,实际上传不传视频只是情节轻重的问题,只要三人及以上凑在一起实施了相关行为,罪名就已经成立了。
说穿了,这起案子最让人唏嘘的就是,第一次本来没人知道,全是自己作死,为了一句吹牛的话,把事情越闹越大,最后把自己送进了刑事处罚的名单里。
现实里像他们这样法律意识淡薄的人不在少数,总觉得私生活是自己的事,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把放纵当自由,把无知当个性,直到真的踩了法律红线才反应过来,可那时候早就晚了。
尤其是现在手机拍摄方便,很多人一时兴起拍点私密视频,觉得存在自己手机里没事,可一旦流传出去,不仅会毁了别人的生活,自己也得跟着担责。
做人不管什么时候都得守住底线,别拿法律当摆设,也别拿公序良俗当儿戏,一时的刺激和虚荣,换不来什么好处,反而可能赔上自己的一辈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