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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之鸟礁:10 平方米礁石背后,日本藏着 47 万平方公里的野心。太平洋上两块涨

冲之鸟礁:10 平方米礁石背后,日本藏着 47 万平方公里的野心。

太平洋上两块涨潮时加起来不到 10 平方米的礁石,日本砸了几十年钱、跟周边国家争执无数次,非要把它 “包装” 成岛屿。这就是冲之鸟礁 —— 看上去毫不起眼,背后藏着 47 万平方公里的海洋权益,还有西太平洋岛链布局的深层算计。

1543 年,西班牙航海家托瑞最先发现这片礁群,将其标注入海图,命名 “帕雷塞贝拉”(西班牙语意为 “看起来像帆”)。此后荷兰、英国探险家先后完成测绘,1789 年英国船长威廉・道格拉斯详细记录了精确经纬度,“道格拉斯礁” 也成为此后很长时间的国际通用名称。

在整个大航海时代,国际社会的共识高度一致:这就是一块岩礁,没人将其视为岛屿。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巴黎和会期间,日本提出 “日本单独利益” 条约案,该条约要求将德国在亚太一带的领土、权益划归日本,这其中既包括了中国山东,也包含了冲鸟礁。其后的 1923 年,日本以 “托管地” 形式将冲鸟礁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其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日本方面承认冲鸟礁的岩礁性质,即便1931年日本单方面将其更名为 “冲之鸟岛”,其官方文件中仍长期标注为 “道格拉斯珊瑚礁”——日方早期也明确承认它的岩礁属性。

1939 至 1941 年,日本曾首次尝试人工造岛,最终因太平洋战争爆发而烂尾。二战后该区域由美国接管施政,1968 年美国将小笠原群岛行政权移交日本,冲之鸟礁也随之被划入日本管辖范围。

真正让日本不惜血本改造礁石的,是 1982 年通过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公约明确了 “岛屿制度”:自然形成的岛屿,可主张 200 海里专属经济区,对应海域面积约 47万平方公里;但岩礁、人工岛屿不享有这项权利。

即便如此,2012年,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正式驳回了日本关于冲之鸟礁相关大陆架的诉求。根据公约条文,能够拥有专属经济区的"岛屿",必须是自然形成的陆地,且能够在天然状态下支持人类居住和自身经济活动。显然,涨潮时几乎淹没、全靠混凝土支撑的冲之鸟礁,并不具备这样的资格。

那么问题来了!一块10平方米的礁石,为何日本死不要脸百年?

来看看冲之鸟礁的地缘位置,它位于第一岛链与第二岛链之间。前者由我国台湾省、琉球群岛、菲律宾构成近海防线,后者则以关岛、塞班岛为骨干构成远海纵深。而冲之鸟礁,恰好卡在这两条防线之间的过渡水域,天然具备战略节点的地缘价值。

如果日本能将这块岩礁成功包装成国际法意义上的"岛屿",以此基点划定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将高达约47万平方公里——比日本本土37.8万平方公里的总面积还要大出一圈。这对资源高度匮乏、能源与矿产长期依赖进口的日本而言,诱惑力简直太大了。

这片海域的价值远不止渔业资源。地质勘探显示,该区域海底蕴藏着锰结核、有色金属矿产,同时具备油气与可燃冰的开发潜力,一旦获得排他性开发权,足以对日本的资源供给格局形成重要补充。

同时,比经济利益更具分量的,是冲之鸟礁的地缘战略价值。它恰好处于第一岛链与第二岛链的衔接位置:第一岛链以我国台湾省、琉球群岛、菲律宾为主体,构成近海防御圈层。第二岛链以关岛、塞班岛为核心,构筑远海战略支点。如果日本能将冲之鸟礁坐实为具备管辖效力的岛屿,等于在两条岛链之间嵌入了一个全新的战略节点,哪怕仅建设海洋观测站、临时补给设施,也能大幅拓展海上自卫队的活动纵深,同时填补美国西太平洋岛链布局的中间监控空白。

综合来看,日本死盯着的从来不是那块涨潮时不足十平方米的裸露岩礁,而是礁石背后庞大的海洋管辖权、丰厚的海底资源,以及足以改变区域态势的战略缓冲空间。

正因如此,数十年来,日本不惜投入巨额财力,不惜与周边国家持续争议,始终执意将冲之鸟礁向“岛”的方向推动。

但日本的这套操作,从国际法层面始终站不住脚。国际法划定了清晰的底线——混凝土浇筑不出主权,人工设施无法改变自然属性。正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明确:岛屿必须是自然形成的陆地,能够在天然状态下支撑人类生存。显然,冲之鸟礁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对于这片属于公海范畴的海域,中国始终严格依据国际法行使正当权利。近年来,中国海洋科考船多次在该海域开展合法科研作业,海军航母编队、驱逐舰编队也多次途经该海域组织正常训练。日方每每出动海上保安厅船只与飞机进行跟踪监视、发起无线电喊话,中方均依据公海自由原则不予回应,按计划完成各项任务。

说到底,冲之鸟礁的本质,是日本试图通过人工改造钻国际法的空子,以极小的成本攫取本不属于自己的巨额海洋权益。礁石之上堆砌再多混凝土,也改变不了其自然属性,更推翻不了国际法的清晰准则。西太平洋的海洋秩序,建立在公认的国际法规则之上,靠投机与包装换不来合法权益,也撑不起扩张性的战略图谋。外交部就日方恶劣言行提出严正交涉海外新鲜事黄媒不会说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