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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里那只狗趴在方向盘后面,车子自己缓缓挪进车位,围观的人举着手机拍,弹幕里全是

视频里那只狗趴在方向盘后面,车子自己缓缓挪进车位,围观的人举着手机拍,弹幕里全是"笑不活了""这狗比我还会开车"。挺魔性的一段素材,传得也快。但看完之后回过味来,笑不出来了,驾驶位上坐着的是一条狗,车却真的在动。

这事发生在7月4日,余庆路边上,石某把车开到停车位附近,为了拍点吸引眼球的东西,她把狗单独留在主驾,自己站到了车外,用自动泊车功能让车子完成了泊入。围观的人越聚越多,视频也顺理成章火了。

7月12日,上海徐汇警方通报说,已经查实石某妨碍安全驾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具体是罚款200元、记3分。

罚得不重,但这事儿值得琢磨的地方不在罚多少钱。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至于吗,不就是个自动泊车,车速那么慢,能出啥事"。

这话听着有道理,实际上漏了一个关键前提:自动泊车这类辅助功能能安全运作,是建立在驾驶位上有一个随时能接管、能刹停、能对突发情况做出反应的人这个基础上的。

石某人是在车外的,狗当然不可能承担这个角色,等于说那几十秒钟,车子实际上处于没人真正掌控的状态。万一泊车过程中系统识别出问题、旁边突然窜出个小孩、或者车辆判断失误蹭到别的车,车里的"驾驶员"根本没有反应能力。

这两年类似的情况不算少见。有司机开着辅助驾驶功能就把手彻底放开方向盘,结果系统没检测到握力,自动判定异常紧急减速,后车反应不及直接追尾;也有人开着辅助驾驶弯腰去捡掉在车里的水瓶,注意力一走神,车直接撞上了正在路边作业的工人,酿成一死一伤的惨剧。

这些事故的共同点是,大家把"辅助驾驶"在心里悄悄换算成了"自动驾驶",觉得系统接管了就可以彻底撒手不管。石某这次固然是为了拍视频博关注,性质上和真的分心开车不完全一样,但底层的认知误区是一回事,都低估了"人必须在场、必须能随时接管"这条底线的分量。

从法律角度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明确规定,驾驶人负有保证行车安全的直接责任,把驾驶位让给宠物、物品或者干脆无人在场,不管出发点是什么,只要客观上让车辆脱离了有效掌控,就已经踩了线,不需要真的发生事故才算违法。

这也是为什么警方这次即便没有造成任何实际损害,依然要处罚,处罚的不是后果,是那份被放弃掉的责任。

说到底,这条视频能火,靠的就是"狗开车"这个反差萌,可反差萌背后站着的,是一个活生生的、本该握着方向盘的人。

技术越来越聪明,方便是真方便,但方便这件事从来不该被理解成"我可以不用管了"。下次再看到类似的炫技视频,或许可以少一句"哈哈太可爱了",多想一句:那辆车,当时到底是谁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