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枉为人母!”7月11日报道,吉林,一女子因诈骗多次触刑,可她却在4年间,怀了4次孕,生下3个孩子,以此来逃避入狱,甚至在社区矫正期间,依旧顶风作案,继续诈骗,更过分的是,她还不履行抚养义务,简直不配为母亲!
2014年,李某就因诈骗栽过跟头,可她根本没打算收手,被抓之后,她很快发现了一个漏洞:法律规定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是网开一面,是给新生命一条活路。
偏偏她把这份善意变成了精确计算的犯罪成本,四年时间里,她几乎活在备孕、怀孕和哺乳的循环里,四次怀孕,生下三个孩子,每次司法机关准备收监,她肚子里要么正怀着一个,要么正奶着一个。
这不是巧合,是拿子宫当防护罩,更让人不齿的事还在后头,社区矫正期间,她不仅没打算洗心革面,反而继续骗钱。
“顶风作案”这四个字用在她身上丝毫不夸张,就像裁判正在翻看回放录像,她当众又犯了一次规,嚣张到近乎挑衅,检察机关在办案时发现了不对劲:一个女人怎么会如此密集地怀孕?线索移交之后,整套操作终于浮出水面。
这次她没有那么容易过关,刑事诉讼期间,她干了一件让人彻底寒心的事:放弃第三个孩子的监护权。
这孩子对她而言,也许从来就不是一个生命,只是一块用完就扔的通行证,孩子生父身份不明,只能被安置在福利机构,那里的条件远远不够,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因为母亲的一场算计,成了最无辜的代价。
但检察官没有放弃这个孩子,他们依据规定,把孩子转到了设施更好的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集中养育,李某签了监护权移交及安置同意书,民政部门正式接管抚养,这张纸签下去的时候,不知道她心里有没有哪怕一丝愧疚,从后来的判决来看,大概率没有。
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她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十一年,这个数字在诈骗罪判决里分量不轻,法律终于亮出了底牌:你可以钻制度的空子,但不能无休止地钻下去。
法律对孕妇和哺乳期女性的保护,本意是让新生命不被囚禁,让母亲和孩子在一起,这是一条散发着温情的条款,偏偏这份温情被她拧成了撬开监狱大门的工具。
身体成了作案工具,肚子成了护身符,孩子刚出生就完成了使命,可以被放弃了,这哪里是在当母亲?这分明是在做一笔精密算计的买卖。
从法律上看李某最终栽了,但从孩子身上算,三个生命成了这场骗局的最大受害者,一个在福利机构起步,另外两个呢?
有这样一位母亲,他们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这不是一句“可怜天下父母心”能轻轻带过的,孩子没有选择父母的权利,但社会有保护他们的义务。
好在,那个福利院里的孩子正被更专业的机构接手养育,这也许是整件事里唯一的暖色,不是检察院赢了,是制度在修正自己的过程中终于追上了跑远的人,法律要有温度,但不能被温度灼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