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孟龙,成长于中国,却用国家培养他的能力效忠于外企,打击国内普通商家!实力再好,没有国家情怀的人,都是人民的敌人!
先看看这个人到底什么来头。公开资料显示,黎孟龙早年就职于国家技术监督局、深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请注意,这不是普通单位——国家技术监督局、深圳市场监管局,那是制定规则、执行稽查的地方。
他在那里从事技术监督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和技术管理,甚至还参与过国家《产品质量法》的起草和深圳特区立法。可以说,国家用什么尺度去衡量市场、用什么标准去监管企业,他心里门儿清。
然后呢?2002年,黎孟龙作为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创始合伙人,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从体制内跳出来,这个选择本身没什么问题。人往高处走,谁也不能拦着。问题是,他跳出来之后,拿着国家教他的本事,去干了什么?
他成了德恒深圳办公室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长期代理路易威登、古驰这些国际奢侈品巨头的商标纠纷诉讼。LV诉名创优品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他代理。LV起诉三亚某实业公司商标侵权,他也是委托代理人。
说白了,就是帮外国大牌在中国打官司,告中国的商家。
这就有意思了。黎孟龙太懂中国商家的软肋了。懂到什么程度?他在体制内待过,知道行政执法怎么运作;他懂法律,知道司法程序怎么走;他做过质量监督,知道假货鉴定那一套流程。一个兼具行政和司法双重实操经验的人,转身去帮外企对付国内的中小商家——这叫什么?这叫拿着国家的钥匙,去开外企的锁。
你想想,那些被起诉的国内商家是什么人?很多就是小本经营,有的可能确实存在侵权问题,有的可能连自己侵权了都不知道。面对LV、Gucci这种国际巨头,他们本来就处于绝对的弱势。结果对面请来的律师,还是一个比谁都懂中国市场监管规则的前体制内人士。这仗怎么打?根本没法打。
有网友说得直白:看看黎孟龙的背景,就知道LV为啥密集起诉中国相关企业而且还胜诉。这话虽然糙,但道理不糙。一个了解你所有弱点的人,拿着你的规则来对付你,你能怎么办?
有人会说,人家这是依法办事,知识产权保护有什么错?没错,保护知识产权是对的。但事情不能这么简单地看。知识产权保护是一回事,一个被国家培养出来的人,用国家给他的本事去帮外企 systematically 打击国内商家,这是另一回事。
黎孟龙自己在一篇专访里说得很清楚,他的团队为外国知识产权权利人摸索出了一种“一站式涉外知识产权诉讼法律服务模式”。
什么意思?就是外企不需要自己在中国组建法务团队,他全包了——从行业动态调查,到个案全面取证,到起诉执行全程序,再到境外文件证据和外汇管制的对接。一条龙服务,专业、高效、无死角。
这话说得冠冕堂皇,但你细品—这是一个被国家培养出来的人,在给外企提供“定向打击”服务。他知道国内商家的经营习惯,知道他们的法律盲区,知道行政执法的尺度,知道怎么取证最有效。这些知识,不是他在律所里自学成才的,是他在国家单位里积累的。是国家给了他这个平台,让他学会了这些东西。
然后他用这些东西,去帮外国人收割自己的同胞。
这让人想起《天道》里的一句话——丁元英知道人性与市场规律,但要帮助外国人收割同胞,就是狠不下这个心。其实哪怕是同室操戈,大家也见得多了,唯独对这种出卖自己同胞利益给外族外国的人,就是从骨子里厌恶。
黎孟龙的实力毋庸置疑。理工科技术背景加知识产权法律功底,代理的案件多次入选全国及广东省年度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还拿过ALB“中国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连续入选“中国优秀知识产权律师TOP50”。能力是有的,而且不是一般的有。
但能力和情怀,从来就是两码事。
一个人再有本事,如果心里没有国家,没有同胞,那他的本事越大,危害就越大。黎孟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帮外企在中国市场建立了一道“法律围墙”,把国内的中小商家挡在外面。
这些商家可能只是想在市场上分一杯羹,可能只是经营方式不够规范,但他们面对的是一个了解中国市场监管所有漏洞、并且知道怎么利用这些漏洞去打击他们的人。
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黎孟龙在专访里说,外企权利人“只知权利被侵犯,不知应该起诉谁”。好,你不知道起诉谁,我告诉你;你不知道怎么取证,我教你;你不知道中国法律怎么走,我带路。一个中国律师,成了外企在中国市场的“带路党”。
这不是危言耸听。知识产权保护本身是好事,但当保护的主体变成了外国巨头,被保护的对象变成了他们在中国市场的垄断地位,而执行保护的人又是一个曾经端过国家饭碗的中国律师——这事儿就变味了。
黎孟龙的问题不在于他能力强,而在于他把能力用在了什么地方。国家培养一个人不容易,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体制内的历练到专业能力的积累,哪一步不是国家的投入?结果呢?培养出来的人,掉过头来帮外企打自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