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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女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前夫每月应付800元抚养费,结果一拖就是五年。最

天津,一女子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前夫每月应付800元抚养费,结果一拖就是五年。最后法院出手了——全额付清,一分不少。

事情是这样的。李女士(化名)和张先生(化名)结婚后生了个儿子,可日子没过到一块儿去,两人经常吵架,最后离了婚。法院调解协议写得明明白白:孩子归了李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月底前支付8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刚开始张先生还算守信用,月月按时给钱。可好景不长,后来就开始拖了,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到后面干脆不给了。偶尔给孩子发个红包、转个几十块零花钱,就当是尽到责任了。这一拖,就是整整五年。

头几年孩子小,李女士自己上班赚钱还能勉强撑住。可孩子一天天长大,上学、吃饭、穿衣、补课,哪样不要钱?开销越来越大,李女士实在扛不住了,只好去找张先生要这些年该给的抚养费。

谁知张先生不乐意了,说自己虽然没按月给钱,但平时给孩子发过红包、给过零花钱,这些都应该算进去抵扣。李女士当然不干,红包是红包,抚养费是抚养费,哪能混为一谈?

双方谈不拢,李女士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明确告诉张先生:支付抚养费是法定的强制性义务,红包、零花钱那是长辈对孩子的亲情赠与,属于自愿关爱,不能拿来抵扣抚养费。经法院调解,张先生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全部抚养费,五万元。

有网友说:“一个月800块都不愿意出,这爹当得也太不称职了。”

还有人说:“800块钱一个月够干啥?也就够孩子一个月的菜钱肉钱,连调味料都不够,这种老抠老了也别指望孩子管他。”

说实话,一个月800元抚养费真不算多。可就是这点钱,有些人都不愿意按时给,总觉得自己平时给孩子买个东西、发个红包就算尽到责任了。法律给这事儿划了条清清楚楚的红线,抚养费是法定义务,红包是亲情表达,两码事,不能混。

父母离婚,孩子是无辜的。该给的钱不给,伤的不仅是法律,更是孩子的心。抚养费是孩子安稳成长的基本保障,是父母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