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因为对同事不满,直接在群里展开辱骂,不仅人身攻击,甚至当众羞辱,让同事们看笑话不说,更加是令被骂的同事难堪啊。谁愿意被骂“又矮、又丑、智商低”?总之,男子贬损了别人,自己一时间放纵了情绪,之后就悲催了。
公司上层领导知道这件事后,以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将男子给开除了。男子不服气,提出上诉,要求公司赔偿9万多。
据九派快讯7月10日报道称,没想到,仲裁、上诉都没用,没谁站男子的理,最后,男子只能乖乖的收拾包裹走人。
这就是不理性,太肆意妄为的结果。
成年人可以有情绪,但是要掌握分寸,骂人是不正确的,尤其是当众辱骂,不仅展示出自己智商的短板,更加显得自己没素质,最后还弄丢了饭碗。
这个做法,实在是得不偿失了。
翟某,在上海的一家单位里担任数据开发人员一职。
可是自从上班之后,不知道是翟某跟同事之间处不来,还是对人家看不惯,翟某的脾气就挺火爆的,一言不合就是,各种反对,各种怼。
到了事发这一天,翟某甚至不分场合,直接就在群里开怼了。
要说因为什么事情呢,也是跟工作有关系,对方叫做刘某,看来翟某跟这位刘某同事,也是积怨比较深了。
“喂!这个就是你做的需求文档啊,你也给点口径、关联方式啊,啥也没有啊!”翟某直接就开始在群里躁动起来。
这么一嚷嚷,其他同事也都开始关注了,想要看一下,群里咋回事。
没一会,刘某回复了之后,翟某又开始反呛;“我跟你沟通的是这个问题吗?我在跟你沟通排序的问题,你跟我扯一堆不相关的东西做什么啊!”
随后就是,一堆的不文明的词语,出现在群里。(本文就不展示了,可以意会一下的)
最后,翟某直接又开始跟刘某反怼:刘某,你不是很喜欢开人啊,有本事,你把我也给开了啊。
“你咋从来不反省自己呢,你不看看你自己长个什么样子,智商的短板,超低的情商,你以为自己高人一等吗?不,你这个又矮、又丑的人!”翟某在群里,真的是非常畅快的发泄了情绪。
而刘某全程就是沟通,没有骂回去。
但是群里有很多人,全都是同事,大家都在围观自己被骂,刘某内心也是满心的委屈。
这件事,很快就被上层领导给知道了,得知翟某骂人一事,公司很快响应,依据公司制度,认为翟某严重违反了制度,损害了员工利益,最后做出了辞退的决定。
公司正式向翟某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通知翟某,你被正式解雇了。
得知此事,翟某可不依,立刻就提起了仲裁,后来又上诉,要求公司必须要赔偿自己赔偿金90,287.45元。
那么,翟某得诉求,可以被支持吗?
相关部门在审理的时候认定,赵某的行为,属于不当言论、当众辱骂、对同事构成人格贬损,他的行为不仅违法,也违反了公司制度的规定。
故此,最后认定,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翟某的上诉,不予支持,驳回诉请。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工作群属于公开网络空间,随意羞辱、人身攻击、刻意贬低他人,属于公然侮辱。
本案中男子因为对工作的不满,随意发泄情绪,随意辱骂自己的同事,贬损他人的人格,此举已经侵害了同事的名誉权。
被辱骂的同事,可以依法主张诉求,要求对方道歉,赔偿自己精神损害抚慰金,另外还可以主张各项财产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2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构成治安违法,依法要被处以5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不仅违法,《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制度,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说,到了最后,就算是翟某后悔了,仲裁了,上诉了,法律不会站在他这一边,因为他不合法,甚至毫无道德可言。
辱骂同事、在公司群里当众羞辱,最后被处罚、辞退,这样的例子可真不少,任何时候,还是需要控制自己的情绪,端好自己的饭碗,可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哦!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作何看法?
参考来源:九派快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