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高铁上对霸座者可以强行带离,汽车在路边违停,可以罚款拖车,为何对占用别人车位者却无能为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占用别人车位是一种侵权行为,车位主人报警,警察到场核实后应该通知拖车公司拖车,并通知车主去拖车公司缴纳停车费、拖车费,到公安机关缴纳罚款,而不是“现场协调”。像这次长沙女副处占用别车位一事,若当晚警察不是“协调无果”,也不会闹得媒体关注民怨沸腾,最后纪委介入、单位和街道组织协调的地步!
警察对占用私家车位之事的处理软弱无力,不知是法律不够完善,还是处理起来缺乏手段?若是法律不明确,请尽快完善法律,以简易方式处置,不能以“民事纠纷“为由,让车位主人去法院打官司吧?这次占用别人车位者是一名公务员,最后靠舆论压力和组织介入解决了问题,若占用车位者是一位体制外人员,对其拒不挪车扯皮耍赖的做法,将如何处置?
有人建议,在AI如此发达的今天,相关视频资料齐全,把核实产权证和呼叫拖车的权力赋予物业管理人。不需要浪费司法和行政资源,也不要媒体介入,跟车辆违规占道停车一样的处置流程即可。本人觉得不妨一试!
飞机、高铁上对霸座者可以强行带离,汽车在路边违停,可以罚款拖车,为何对占用别人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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