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竟然置顶了,LV这次算是踢到铁板了。
央视网新出了一期视频详细介绍中国传统纹饰,第一个就是LV注册的宝相花纹饰。
这波操作,看得人心里堵得慌。
一边是央媒大大方方把宝相花捧出来,告诉所有人这是咱们老祖宗传了千年的东西。一边是国际大牌拿着它满世界打官司索赔。
同一种花纹,两张面孔,讽刺不讽刺?
要搞清楚这事有多荒唐,得先弄明白宝相花到底是什么。
“宝相”这词儿,最早是佛教里对佛像的尊称。古人把莲花、牡丹、石榴花这些花卉最美的部分摘出来,用中心对称的方式层层组合,创造出了一朵根本不存在的“理想之花”。它承载的是一千多年来中国人对吉祥、美满、富贵的向往。
隋唐时期宝相花遍地都是。敦煌壁画里有,石窟藻井上有,金银器铜镜上到处都是。它吸收了古印度、波斯、希腊的艺术元素,是丝绸之路上东西方文化交融的活化石。唐代诗人笔下那些对盛世繁华的描绘,这朵花就是最直观的视觉注脚。
LV那标志性的四叶老花图案诞生于1896年。官方说灵感来自日本徽章和和风纹饰。
可日本那些纹饰的源头在哪儿?
网友们翻出唐代琵琶上的宝相花、敦煌壁画里的团花一对比,相似度高得吓人。一条清晰的文化传播路径就摆在眼前:从唐代的宝相花,到东亚邻国的纹饰,再到LV的老花。
事情的引爆点是2026年6月29日苏州中院的一纸判决。LV起诉本土茶饮品牌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判决侵权成立。茉莉奶白要赔LV经济损失1000万,外加30万维权开支,一共1030万。一个卖奶茶的,因为Logo用了类似宝相花的花纹,就要赔出去一千万。
法律层面LV确实站得住脚。
法院判案的核心依据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LV那四叶花卉图形在全球知名度极高,属于驰名商标,保护范围可以跨到茶饮领域。再加上茉莉奶白2024年3月就申请过类似商标,被驳回了,却仍然大规模商用。法院认定存在主观攀附商誉的故意。按现行《商标法》“注册在先”原则,一审判决于法有据。
合法就一定合理吗?
茉莉奶白创始人张伯丞已经表态要上诉。律师分析,二审全面推翻侵权认定难度很大,但赔偿金额有希望往下调一调。可就算赔钱少了,这官司输赢本身,就已经把一个问题甩到了所有人脸上。
央媒可不惯着这种“合法但不合理”的乱象。人民日报直接发问:“老祖宗留下的东西,我们自己反倒不能用了吗?”。
人民锐评说得更透:中国传统纹样是公共文化资源,企业可以转化注册为商标,但不能主张绝对排他权利,不能对公共文化资源先占独享。半月谈的评论更 blunt,说LV这是“把老祖宗的传家宝从地里刨出来,打上自己的烙印,再反过来问我们要赎金”。
检察日报也下场了,指出本土企业在商标保护上落于下风,折射出传统纹样防御性保护的多方面困境。这阵仗,显然不是普通的商业纠纷了。
更让人上火的是,LV这套打法在海外没那么好使。在欧盟,法院曾认定棋盘格图案自古就有,企业不得独占。在美国,法院认为四瓣花是全球通用的装饰元素,不能据为私有。在日本,市松方格纹被认定为自江户时代传承的公共文化资产。
合着就在咱们这儿能收割,出去就不好使了?
截至7月7日,微博话题“LV起诉茉莉奶白判赔1030万”阅读量达到了4亿。“LV你身后空无一人”的视频帖收获了近10万点赞。网友一边倒地支持茉莉奶白,部分门店甚至出现爆单。这哪是在支持一个奶茶品牌,分明是在守护自己的文化尊严。
有人在网上晒出对比图,从唐代琵琶上的宝相花,到敦煌壁画里的四瓣团花,再到苏州园林的窗格。一张张图甩出来。
就问一句:这花,凭什么是你的?
宝相花、柿蒂纹、回纹、如意纹,这些老祖宗传下来的东西,不该因为谁先在商标纸上盖了个章,就只给一家企业用。法律要保护品牌的知识产权,但也要守住底线,公共文化资源不能成为资本的私有财产。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
专家建议建立传统纹样数据库,明确公共文化符号的商用边界。也有观点认为,不是要限制外国企业注册,而是要把我们自己创新、确权的功课补上。毕竟光靠情绪在法庭上赢不了官司,靠的是清晰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权属准备。
但有一条底线必须守住:法律有空白可以补,规则有漏洞可以堵,文化自信不能丢。
本文参考来源: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央广网、人民日报评论、半月谈、检察日报、国外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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