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忘情拥吻时,男生突然从椅子上摔下,情急之中一把扶住身旁的折叠餐桌,整张桌子瞬间掀翻,滚烫的火锅汤底连同燃烧的卡式炉,径直泼向前桌毫无防备的女顾客。
据媒体报道,2026年6月23日晚7点半左右,深圳的陈女士与朋友在某火锅店用餐。
突然她听到身后有人摔倒,紧接着燃烧的卡式炉、火锅和滚烫的热汤倾倒下来,淋在她腿上。
事后查看监控,陈女士才看清真相:坐在她后方的一对情侣正在接吻,男生不知为何突然从椅子上摔下去。
为保持平衡,他伸手扶了一下桌子,可店里的桌子是那种很轻的折叠桌,一扶就翻,整锅热汤全泼到了前排。
陈女士烫伤面积为2%,诊断为二级烫伤。二级烫伤意味着皮肤深层受损,不仅是当下的剧痛,更可能留下永久性疤痕。
医生说后续治疗和疤痕修复还需要一两年的时间,总费用预计在3万元左右。由于伤及右踝,陈女士一度无法行走,需要乘坐轮椅。
事发当天,火锅店负责人曾口头承诺会承担全部损失。但当她提出包含医药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在内的4.5万元赔偿时,商家“变脸”了,只愿承担精神损失费和伤口愈合阶段的费用,后续疤痕修复的费用一概不管。
商家明确表示:“民警的初步调查结论是,我们并不是全责。她可以走法律途径,法院判多少我们都认。”
涉事男子林先生则称,自己摔倒是因为店里的椅子坏了。商家反驳说,那对情侣在店里坐了两个小时椅子都没事。
这起事件涉及三方主体:伤者陈女士、涉事情侣(侵权行为人)、火锅店(经营场所管理者)。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审视,责任划分应当遵循以下逻辑:
(一)涉事男子:主要过错方,过失侵权责任成立。
第一,过失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均已满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男子在公共场所接吻时失去平衡,伸手扶桌导致火锅倾倒。
损害:陈女士腿部多处二级烫伤,朋友一度烫伤。
因果关系:男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火锅倾倒与烫伤后果。
过错:虽然在公共场所接吻本身不违法,但男子应当预见在人员密集的餐饮场所进行大幅度的身体动作,可能引发意外。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失。
第二,若椅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减轻但无法免除男子的责任。
男子辩称“椅子坏了才摔倒”,商家则称“椅子没有质量问题”。监控显示凳腿确有损坏,但损坏程度看不清。
对此,可以对事故椅子进行司法鉴定,确定椅子断裂是先天质量问题,还是男子的动作造成或加剧了损坏。
即使椅子存在缺陷,涉事男子的主要责任也无法完全免除,毕竟没有他的摔倒动作,火锅不会翻。
(二)火锅店:安全保障义务下的补充责任。
第一,经营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火锅店作为餐饮经营场所,其安全保障义务至少包括:提供安全的桌椅设施、保持桌椅间距合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本案中,陈女士指出:“他们的凳子是塑料材质,容易损坏。桌子是很轻的折叠桌,顾客摔倒时一掀,就会被掀起来,而且桌子之间距离狭窄,事发时几乎没有逃离的空间。”这些质疑直指商家在设施选择上的潜在隐患。
第二,若商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司法鉴定确认椅子存在先天质量问题,或桌椅间距过窄导致无法避险,火锅店将因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赔偿责任。
(三)伤者陈女士:无过错受害人。
陈女士在正常用餐过程中被他人行为致伤,本人无任何过错,依法有权获得全额赔偿。
深圳这家火锅店里,一次不分场合的亲密,一锅滚烫的汤汁,一个无辜被烫伤的女孩,一场三方互踢皮球的拉锯战——这起事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
个人行为应当顾及他人的安全,经营场所应当提供安全的设施。 这两条底线,任何一条守不住,都可能让人为别人的“浪漫”买单。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