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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自导自演’的代价!”女子把狗单独留在驾驶位上,然后按下“自动泊车”键自

“这就是‘自导自演’的代价!”女子把狗单独留在驾驶位上,然后按下“自动泊车”键自动泊车,被罚200元记3分。

据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官方通报:7月4日,38岁的石某驾驶小客车行至余庆路路边停车位时,为了吸引他人关注,将宠物犬单独放在驾驶位上后,使用自动泊车功能停车。

从“驾驶座空无一人”到“方向盘自己转动”,从“狗坐主驾”到“自动泊车”,这一幕确实足够吸睛。

石某显然也清楚这一点。她精准地踩中了短视频时代的流量密码:“狗开车”。

可她忘了另一件事:在公共道路上,方向盘可以自动转动,但法律责任不会自动消失。

第一,“妨碍安全驾驶”不是“可选项”,是“禁止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虽然法律没有逐项列举“狗坐驾驶位”这一情形,但“妨碍安全驾驶”是一个兜底条款:一切可能导致驾驶人分心、影响车辆安全操控的行为,均在此列。

石某将狗单独留在驾驶位并使用自动泊车,看似车辆在“自己开”,但驾驶人仍在车外操作,一旦车辆失控或出现突发状况,驾驶人能否第一时间接管车辆?

警方在通报中明确提醒:“切勿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功能”。自动泊车是“辅助”功能,不是“无人驾驶”——驾驶人始终是车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200元、3分,是“起步价”而不是“上限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石某被处以200元罚款,已是顶格处罚。而在记分方面,妨碍安全驾驶行为通常记3分。

如果因类似行为引发交通事故,后果将不止于此。

部分保险公司已将“宠物坐主驾位”列入免责条款——一旦因违规操作导致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一分不赔。到那时,修车费、医疗费都得自己扛。

第三,“自动泊车”不是“免责牌”,“辅助驾驶”不是“无人驾驶”。

2026年的今天,自动泊车、辅助驾驶等技术已经相当成熟,但法律对此的态度始终如一:驾驶员是车辆的第一责任人。

无论车辆功能多先进,只要驾驶人还在车外操作,就必须对车辆的安全运行负责。

石某将狗放在驾驶位,看似“狗在开车”,实际上是她本人在车外用遥控钥匙或手机App操控车辆。

如果车辆在自动泊车过程中发生碰撞,责任主体仍然是驾驶人本人。

正如警方所言:“切勿过度依赖辅助驾驶功能”——技术可以帮你泊车,但不能帮你“免责”。

第四,宠物坐副驾同样违规,主驾更不用说了。

事实上,宠物坐副驾驶位本身就可能被认定为妨碍安全驾驶。狗在车内可能突然移动、遮挡视线、干扰操作——这些都是明确的安全隐患。而石某直接将狗放在驾驶位,危险程度更甚。

她确实火了,但不是火在短视频的推荐页,而是火在交警的处罚决定书上。

200元、3分,是她为这条“自导自演”的短视频付出的代价。

在流量至上的时代,有些人为了博眼球,什么都干得出来。但马路不是片场,交通法规也不是道具。

你可以把狗放在驾驶位,但法律责任不会因为“是狗在开车”就绕过你。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