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人自有天收!河南南阳,51 岁大妈未经许可,到超市院内捡拾纸箱,超市门卫发现后予以制止,期间手持塑料锨将大妈掀翻在地,后大妈先后住院治疗 3 次。
51 岁的赵某,平时就常靠捡废品贴补家用。县城里商铺多,废纸箱、塑料瓶随处可见,她平时沿着街边走,垃圾桶里、店铺门口的废品,能捡的都顺手收走。
时间久了她也摸出了门道,哪家超市逢年过节进货多、纸箱堆得高,哪家便利店每天傍晚拆新货,她都记得清清楚楚。
在她的观念里,扔在外面、没人看管的废品,谁捡到就是谁的,算不上什么出格的事,顶多就是手快一点、眼尖一点。
出事那天,赵某照常沿着街捡废品,路过一家本地超市的时候,余光瞥见后院堆着一摞整理得整整齐齐的纸箱。她看院门没锁严,四周也没看见超市的人,没打招呼就推开门进了院子,弯腰就往自己推车上搬纸箱。
她没料到,超市的门卫马某一直在值班室盯着院内的动静,她刚搬起第二个纸箱,马某就从屋里走了出来。
马某上前制止赵某的行为,双方争执间,马某手里正拿着一把打扫卫生用的塑料锨,争执过程中直接用锨将赵某掀翻在了硬邦邦的水泥地上。赵某倒地之后当场就站不起来了,右侧胯骨疼得她直冒冷汗,连挪动一下都费劲。超市这边见情况不对,不敢耽搁,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把人送去了县医院。
经过医生检查,赵某被确诊为右侧股骨颈骨折。这种伤对中老年人来说格外磨人,骨头长得慢,稍有不慎还可能留下后遗症。
之后的大半年时间里,赵某前前后后3次住院接受治疗,光是手术和康复就花了好几万,日常吃喝拉撒都得有人在旁边照顾,原本就不宽裕的家庭一下子添了不小的负担。
她自己更是遭了大罪,躺在床上连翻身都要忍着疼,大半年没下过地,原本硬朗的身子骨弱了一大截。
伤养得差不多之后,赵某越想越觉得憋屈。她觉得自己就算拿几个不值钱的纸箱,也不该被打成这样,于是一纸诉状把门卫马某和超市方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加起来一共19万元。
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超市和马某都觉得不可理喻。马某说自己从头到尾都是在履行工作职责,超市明确要求他看管好院内的货物和废品,防止外人进来偷拿。
赵某没打招呼就私自进院子搬东西,本来就是不对的,他上前制止完全是分内的事,怎么到头来还要赔钱。
超市方也觉得冤枉,认为赵某未经许可进入封闭院落拿取物品,本身就有错在先,员工制止盗窃行为是正当的,不该由超市来承担后果。
法院经过详细审理,最终对这件事的责任做出了明确划分。首先,赵某未经超市允许,私自进入封闭的院内拿取他人堆放的财物,是引发整个冲突的直接起因,自身存在明显过错,需要承担40%的责任。
门卫马某在制止的过程中,使用塑料锨将人掀翻在地,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劝阻的必要限度,直接造成了赵某骨折的严重后果,存在侵权过错,需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而超市作为马某的用人单位,对员工的职务行为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因此要承担50%的主要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按照责任比例,判决超市和马某共同赔偿赵某相应的经济损失,其中还包含3000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这个结果出来之后,身边人的说法各不相同。有人觉得赵某是咎由自取,随便拿别人的东西本来就不对,摔了也是活该;也有人觉得保安下手太重,几个纸箱加起来卖不了10块钱,犯不着把人弄成骨折。
现实生活里,抱着“捡废品不算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很多人觉得,只要是放在外面、看起来没用的东西,自己拿走就没什么问题,甚至觉得不拿白不拿。
可实际上,只要物品还在别人的权属范围内,哪怕是堆在角落的废品,没经过主人同意就擅自拿取,本质上就是不对的。
别说是锁在院子里的纸箱,就算是放在店门口、还没扔进公共垃圾桶的东西,所有权也还是人家的。
贪这点蝇头小利,轻则被人当面指责丢尽脸面,重则像赵某一样闹出冲突、受伤住院,这笔账怎么算都划不来。
反过来讲,遇到有人拿东西,制止也要守住分寸。口头劝阻、拍照留证、报警处理都是合理合法的办法,一旦先动了手、失了度,哪怕原本占着理,最后也会变成没理的那一方。
很多矛盾升级都在一念之间,本来打个电话就能解决的小事,非要争一时之气动手,最后把自己也拖进泥潭里,实在是不聪明。
老话常说恶人自有天收,其实哪有什么凭空而来的报应,大多都是自己的行为结出的果。总想着贪小便宜、钻空子的人,迟早会因为这点贪心吃大亏;脾气暴躁、动辄动手的人,也总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代价。
做人守好本分,不该拿的东西不伸手,不该发的火不乱发,看起来是守规矩,其实是在护着自己。
几个纸箱值不了几块钱,可因为这几块钱摔断骨头、打上官司,耽误大半年的日子,任谁回头想都会觉得不值。
日子要踏踏实实过,靠双手赚钱不丢人,要是总想着拿别人的、占别人的,早晚会栽在这点小聪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