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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事还被罚,以后谁还多管闲事?”上海,一男子骑摩托车前行,突然看到机动车道上

“做好事还被罚,以后谁还多管闲事?”上海,一男子骑摩托车前行,突然看到机动车道上俩窨井盖没了,万一谁不注意,轻则车毁,重则人亡,男子看路上没人,立马返回找交警反映情况,要求放反光桶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不料,交警说他逆行,罚款200元,沈某急了,我做好事还做错了?沈某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处罚,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结果令人拍手称快!

2020年5月21日,沈某骑摩托车经过青浦盈淀路检查站300米的位置。

他一眼看见机动车道上有两个大坑,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两个窨井盖不见了。

这地方平时车流量不小,要是哪个司机没有注意,万一轮子从窨井上驶过,就会直接陷了进去。

这样一来,司机猝不及防,轻则车毁,重则就会人伤,妥妥的重大安全隐患。

沈某没有多想,只想赶紧让交警处理隐患,他一看非机动车道上没人,他就慢慢骑车逆行回去,先确认了两处窨井盖缺失的具体情况。

然后,他按原路返回到了检查站,找到执勤民警如实上报险情。

他当时就说了,要求交警在窨井处放置反光锥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以免会有车辆出事。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交警说他逆向行驶,违反了交通规则,直接给他开了张200元的罚单。

沈某当场懵圈,自己明明是做了好事,为了避免路人出车祸才逆行报信,怎么反倒成了违法被罚,他对处罚表示不服!

他告到法院,要求撤销对他的处罚。

不料,一审法院认为,不管你出于什么目的,逆行就是逆行,违反交通规则就得认罚。

沈某还是不服,接着上诉。

二审法院没有只盯着逆行,而是把整件事前因后果串在一起来分析案情。

有人认为,你做好事,也不能逆行,万一路上有人,岂不是好事办成了坏事?不就是绕个道吗,至于非得逆行?

但是,站在当时的场景想,两个没盖的窨井盖就在车流里,晚一分钟就多一分出事的概率。

绕路走要多花十几分钟,等你慢悠悠绕回去报信,说不定已经有车掉进去了。

沈某选的非机动车道当时是完全没人,他车速又慢,路程也短,从头到尾没影响任何正常通行,更没造成任何事故。

他付出的那点“逆行”的代价,和能避免的重大车祸比起来,根本不值一提。

不少基层查交通违法,就盯着行为的表面,看见逆行就开单,看见压线就罚款。

他们根本不问你背后是不是有特殊情况,但是,法律的本质从来不是为了罚而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规定,立法的目的是预防事故、保护大家的人身安全。

沈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这个立法初衷,结果他做了好事,却被处罚了,要是这样,以后谁还敢做好事?这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要是这样都被处罚,以后所有人在路上看见窨井盖丢了,看见出车祸了,干脆扭头就走,只要掉进去的不是自己就行。

那吃亏的还是所有在路上行走开车的普通人,大家看见隐患都不敢管、不敢报,就怕好心反倒给自己惹事。

《刑法》和《民法典》都有紧急避险的规定,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免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不得已采取的轻微避险行为,只要没有超过必要限度,就不该被认定为违法。

最终,二审认定,沈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不应该被处罚。

因此,二审撤销了一审的判决,也撤掉了交警给沈某开的200元罚单。

法律不会寒了好人的心,为了大家的安全挺身而出的人,永远不该被罚款。

对此,你怎么看? 男子逆行上报险情被罚200 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