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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潘金莲死心塌地去爱武大郎? 我读《金瓶梅》的时候,有个细节卡在脑子里很久

如何让潘金莲死心塌地去爱武大郎?

我读《金瓶梅》的时候,有个细节卡在脑子里很久。

书里写潘金莲嫌弃武大郎,那真是往死里嫌弃。原话叫“三寸丁谷树皮”,每天武大出门卖炊饼,她就在帘子后面嗑瓜子,嘴里不干不净地骂,说什么普天下的男人都死绝了吗,怎么就摊上这么个东西。

但怪就怪在这儿——她骂归骂,房子的事儿从来没含糊过。

你看啊,书里第一回交代得很清楚。这套房怎么来的?是张大户临死前,把房子连带家具,一起给了武大两口子。注意,“给”,不是典,不是租。产权直接过户的那种。

关键是什么位置?“县门前”。

清河县衙正对面,沿街两层四间的小楼。

我用今天的说法你可能好理解一点——这就相当于你在县政府大门正对面,有一套上下两层的临街商铺,四间房。楼下做生意,楼上住人。你卖啥都有人流,而且没人能撵你走,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潘金莲多精的人啊。

她太知道这套房值多少钱了。明朝那个年代,清河这种县城,一间临街铺面一天租金大概五到十文钱。两层四间,一天什么都不干,光房租就折二三十文。而武大卖的炊饼呢?一个也就一两文钱。算算,人还没出摊,已经“卖”出去十几二十个饼了。

这叫什么?这叫被动收入。

所以她每天骂武大,骂他矮,骂他窝囊,骂他不出息。但她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咱们把这破房子卖了,换个地方过日子。”

没有。一次都没有。

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她不但不卖,还把房子收拾得利利索索。书里写她每天打扫前后楼,帘子擦得干干净净。为什么?因为这房子就是她整个生活的底盘。没了这套“县门前”的小楼,她潘金莲什么都不是,就是个没根没底的漂亮女人。

你再看看她后来跟西门庆那段。西门庆是有钱,真有钱。但他给潘金莲的是啥?住的地方是西门府的第五房,首饰衣裳都是西门家的,你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哪天不招人待见了,书里写得很明白,西门庆“跳起身来,踢了她两脚”。被打了你也只能忍着,因为你没地方可去。

我觉得这事儿吧,潘金莲自己心里比谁都清楚。

一边是自己名下的固定资产,县衙对面的黄金旺铺,旱涝保收;一边是租来的富贵,看着光鲜,哪天房东翻脸你就得滚蛋。

她选的是前者。不是因为她爱武大郎,是因为这套房子姓武的同时,也姓潘。产权这个事儿,在那个年代,对女人来说,就是最硬的安全感。

所以她骂,她怨,她甚至出轨。但你要让她离开武大,门儿都没有。因为离开武大,就意味着离开那套房子。

后来武大被毒死,书里写潘金莲什么反应?她慌的不是人没了,是这套房子的归属悬了。如果武松回来接管,她就得卷铺盖走人。这才是她真正怕的东西。

所以你说潘金莲死心塌地爱武大郎吗?

爱个屁。

她爱的,是那份不动产权证书。

四百多年前,清河县一个嗑瓜子的女人,已经用自己的人生选择,把“买房还是租房”这件事想得明明白白了。

比现在市面上那些理财课,讲得实在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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