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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觉得潘金莲对武松是犯贱(你越不理我我越来劲)。我仔细读过原著之后,觉得完

好多人都觉得潘金莲对武松是犯贱(你越不理我我越来劲)。我仔细读过原著之后,觉得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你看第二回武松出场,潘金莲站在帘子下面看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原话是“谁想这段姻缘却在这里”。姻缘,不是偷情,不是私通。崇祯本的眉批也点出来了:金莲处处以姻缘自居。她从一开始就没打算把武松当小叔子,她想要的是嫁给他。

这跟她之前的经历完全是两回事。张大户收用她,那叫家主对丫鬟的随手施恩。武大娶她,是张大户的补偿,白送给一个侏儒当老婆。后来西门庆追她追了一个多月,那是清河县头号浮浪子弟的猎艳。三种关系,她都是被挑的那个,没得选。

但武松是她自己选的。她站在帘子底下看见武松走进来(打虎英雄,衙门都头,武大的亲弟弟)心里就定了。这是她这辈子第一次觉得,自己可以堂堂正正嫁一个好男人,而不是被塞给谁、被谁偷、被谁买。

所以后来那个雪天,武大出去卖炊饼了,屋里生着火盆,她端着半盏酒递过去,说“你若有心,吃我这半盏儿残酒”。很多人把这段当勾引戏看,我觉得不是,勾引是撩一下就跑,她那个架势是认真的。她在赌。

然后武松把酒泼她脸上,说了那句:“嫂嫂休要恁地不识羞耻。”加上后面那句更狠的(“不是那等败坏风俗没人伦的猪狗”)。注意这三个字,没人伦。武松拒的不是色,他拒的是乱伦这个罪名。他把潘金莲钉死在“兄嫂”这个位置上,一旦这个身份成立,她做什么都是错的。

有意思的是谁呢。张大户收用她,没有任何人伦障碍。武大娶她,没有。西门庆娶她,也没有。偏偏是她唯一想正正经经嫁的那个人,被“人伦”这两个字堵死了。

武松去东京出差之后,书里写潘金莲“每日打发武大出门,只在帘子下嗑瓜子儿,一径把那一对小金莲故意露出来,勾引浮浪子弟”。这个细节特别残酷。武松是她最后的机会,他走了,她第二天就彻底放弃了体面。后来西门庆被叉竿砸到头看见的,就是这副故意露出来的小脚和那张脸。

张竹坡在第八十七回有条批语,说金莲一生所遇男子,惟武松是其所慕而不得。这个“慕”字用得真准。她对西门庆是欲,对陈敬济也是欲,唯独对武松,她从头到尾都在等一个结果(嫁给他)。

所以八十七回武松假意说要娶她,她信了。不是蠢,是她从第二回就盼着这句话。她还跟王婆说,我嫁他一场,心里也落个自在。张竹坡在这里批了四个字:一生所愿。

然后那天晚上,武松把她绑在武大灵前,一刀下去,把心肝五脏生扯出来。崇祯本这段写得很冷,不加评语,就是动作。她盼了八十五回的姻缘,最后是一把钢刀。

这不是什么恶有恶报的故事。这就是一个人从头到尾都在错误地判断一段关系,她把自己这辈子唯一一次真心托付,投给了一个在伦理框架里根本不可能接住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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