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出轨这事儿,翻原著,账本儿其实摊得明明白白。
西门庆死前那一年,愣是一次都没进过潘金莲的屋子〔0次〕,你琢磨琢磨这个数。不是十天半月不照面,是整整一年,把这个人整个儿闲置了。那会儿潘金莲多大?进西门府的时候二十五,死的时候三十二,正当年呢。
她刚进门,西门庆给打了顶金丝䯼髻,九两重。听着还行吧?你再看看李瓶儿过门〔三千两银子,六十锭大元宝〕,都不是一个量级。潘金莲在西门大院里,说好听了是五房,说难听点,除了这身皮肉,她手里什么都没有。连孙雪娥丫鬟出身,好歹还管着后厨,攥着一串钥匙。潘金莲呢?没权,没钱,没人进房。
憋到这个份上,出了琴童那档子事。
第十二回,西门庆泡在丽春院,半个月不着家。潘金莲原文怎么写的——“独守空房,捱一刻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我每次读到这儿都觉着,这哪是写闺怨,简直是在写熬刑。然后她把琴童叫进来,给他酒吃,书里特意写了五个字:“把眼四下里瞧”。瞧完没人,俩人才搂到一处。
看见了没,这不是什么情欲冲昏了头。这是盘算过、害怕过、最后硬着头皮赌一把。结果孙雪娥告密,西门庆回来拿马鞭子抽她,让她脱光了跪地上。可她后头改了吗?没有。
西门庆一死,她跟女婿陈敬济那点儿事,连遮掩都懒得遮掩了。第八十二回说俩人“或在星月之下,或在轩廊之内,无所不至”。吴月娘知道以后,第一反应不是抓奸,是赶紧把她卖了。开价一百两银子。你品品,西门庆给孟玉楼买张床还花了六十两,给潘金莲买的床十六两。她在这院子里活了十二年,末了儿,一条人命也就值个一百两。
这还没完。潘金莲死后,吴月娘把她的衣裳、首饰、床帐全扣下了,一分钱都没让王婆带走。王婆是谁?是她娘家人。这就等于西门府上上下下没一个人觉着潘金莲有过私人财产。十二年,她连根线头都没攒下。
说句不好听的,西门庆拿她当个物件儿买进来,后来物件儿搁在那儿落灰,他就忘了。可物件儿是死的,潘金莲是活的。她跟琴童、跟陈敬济,说白了就是在拿那具唯一属于她自己的身体,一遍遍提醒别人:我还在喘气儿呢。
所以,别一上来就拿什么淫妇说事儿。
一个人从根儿上就被剥夺了所有选择,你非跟她谈道德,那不是扯吗。她从头到尾就没上过牌桌,筹码在别人手里攥着。西门庆把她推下去的,王婆把她推下去的,那个非妻非妾非自由人的身份把她钉死的。
琴童和陈敬济,不过是溺水的人胡乱捞着的两根稻草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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