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这两年在中国打商标官司,可以说是杀疯了。从两千多家门店的奶茶品牌茉莉奶白,到南京一家已经倒闭的街边餐吧,LV全都没放过。
茉莉奶白因为logo用了四叶花图案,一审被判赔1030万。但争议也在这里——LV的四叶花纹,和中国唐代的宝相花、传统的柿蒂纹长得太像了。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纹样,被一个外国品牌注册成商标,反过来告中国的商家。
更离谱的是,LV连南京一家鸭血粉丝店都告了;还有网友调侃“我家香菇不敢切十字花刀了”。官司是赢了,但人心也丢了。一个卖几万块包的奢侈品牌,整天盯着奶茶杯、蛋糕盒、鸭血粉丝碗上的花纹打官司,这种吃相,真的好看吗?法律上没错,但文化上呢?我们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公共符号,凭什么被外国人注册成独家资产,反过来限制我们自己人?他们如此有恃无恐!究竟是谁在国内为LV在撑腰? 这才是真正让人不舒服的地方。
法律上LV确实占理,商标注册在先,这个没话说。但道理和法律是两码事。把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纹样注册成自己的商标,反过头来告中国人。这就像前些时候韩国人把中国的饺子注册了商标,中国人包饺子反而是侵了他们的权了一样。这种文化强盗的行为,比起100多年前八国联军的强盗行为,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这操作怎么看都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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