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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小区物业是不是社区(居委会)职责,不能用自己有限的认知考虑问题! 1.在物业

管理小区物业是不是社区(居委会)职责,不能用自己有限的认知考虑问题!
1.在物业管理方面,《居委会组织法》只赋予居委会“指导、协助、监督、调”四类角色,没有授权“直接管理、运营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负责小区维保经营”。法无授权不可为,因此居委会不能下场直接做物业的经营管理工作。
2.《民法典》第278条: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决定权归全体业主,居委会无权替代业主决定、接管物业运营。
3.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主体必须是具备法人资质的物业企业;小区共有财产、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主体是业主,居委会不能代为经营管理小区物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