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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一高知男子老婆刚怀孕,就迫不及待的睡了一个白富美,搞大了人家肚子,还说

浙江宁波,一高知男子老婆刚怀孕,就迫不及待的睡了一个白富美,搞大了人家肚子,还说人家知道他已婚。白富美却说男人假装单身,跟她谈婚论嫁发生关系才致使自己怀孕,现在却不想负责任。为此,白富美给男子单位写了一封举报信,双方调解后,男子支付了30万元给白富美,并被单位处分。但白富美认为处分太轻,对自己和孩子不公平,继续讨要说法,男子却说:钱也给了,处分也受了,还想怎样?

现在一个故事两个版本,先看魏某版:

魏某是一个单身白富美,看到了结婚的年纪,难免被家里催婚,对于她自身而言,也想要一个婚姻和孩子继承她的财富。

偶然的机会,魏某认识了某高校研究员吴某,自称单身。了解到对方的确是一名高知海归,工作稳定,收入不菲,又见对方谈吐不俗,风度翩翩,不觉芳心暗许。

吴某敏锐的捕捉到魏某对自己的好感,继续伪装单身接近魏某,很快两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为了逼真,吴某还装模做样的置办了三金。

很快,双方发生了关系,多次以后魏某怀孕,正当她满怀憧憬爱情孩子双丰收的时候,却发现了吴某真实的身份。

他不仅已婚,妻子也已经怀孕,而且两个孩子的预产期相差不过个把月。顿时,魏某感受到巨大的羞辱。

发现被欺骗后,魏某找吴某理论,对方却说这是她自愿怀孕,自己早就告她已经结婚,是她自己想要一个孩子,才让自己配合受孕。

见吴某拒不承担责任,魏某就给吴某单位写了一封举报信,很快单位便有了回复:对吴某记过,岗位降级,限定评优和带班。

最后,两人私下调解,吴某支付魏某30万的费用作为补偿。

但魏某认为,是吴某欺骗在先,现在的处分太轻,对自己和孩子都不公平,所以才把这件事曝光网络。

再看吴某描述的版本:

妻子怀孕后不久,认识了单身白富美魏某,对方家境很好,财产丰厚,她想生一个优秀的孩子继承家产,对方结没结婚无所谓,他只需要配合,不需要负责。

两人认识后,魏某觉得吴某是一个高知海归,还在高校搞研发,又见他仪表堂堂,对他的智商和外貌都很满意,认为他就是一个理想的生孩子对象。

于是,两人就发生了关系,后来魏某如愿怀孕,本来说好的不需要吴负责,不知什么原因,魏某突然反悔,还向单位举报了吴某。

为了尽快平息事件,减轻对自身和单位的影响,吴某和魏某达成协议,支付了一笔30万元的费用,而且吴某也被单位处分,但魏某还是不满意,继续纠缠吴某。

为此,吴某感到自己很委屈,他认为自己已经为了这件事付出了代价,不仅给了30万,还背上了处分,现在魏某又在网络上曝光,不知道她到底想怎么样?

对于这起事件,并没有司法证据证明谁在说谎,但吴某确实在婚内出轨,魏某也确实生了一个孩子,两个孩子确实也相差个把月,吴某也为此受了处分。

在没有尘埃落定之前,这只是一个不同版本的故事,针对这个故事,我们先看看法律怎么说?

《民法典》第1071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上述故事中,虽然魏某和吴某对过程描述不一致,但孩子确实是魏某和吴某所生,无论他们的婚姻状况如何,两人都对孩子负有法定抚养义务。

魏某和吴某私下协议,吴某支付了一笔30万元给吴某,但这并不能抵消吴某对孩子的法定抚养义务。

魏某依然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吴某,要求他支付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法律还指出,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重婚;有配偶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且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构成事实重婚。

上述故事中,虽然说辞不一致,但魏某和吴某之间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两人是婚外情关系,因此,吴某不构成重婚罪。

虽然如此,但吴某依然要承担责任,而不是像他所说的这是魏某自愿,约定不需要他负责。

1.吴某在妻子怀孕期间,出轨魏某,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对妻子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2.作为高校研究员,影响单位形象,所以对他记过、降级处分。

无论事实真相如何,吴某的妻子和孩子都是无辜的受害者。

信源: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