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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胆包天!”贵州,已婚女子带着12岁的女儿与一男子同居,岂料,男子趁她外出打工

“色胆包天!”贵州,已婚女子带着12岁的女儿与一男子同居,岂料,男子趁她外出打工,1个月期间,强奸了12岁女儿,还猥亵她,东窗事发后,男子被检察院以强奸罪、重婚罪、猥亵儿童罪起诉,而女子也因重婚罪被起诉。

贵州曝光的这起案件,刷新了大众对人性底线的认知,成年男子的卑劣恶行,亲生母亲的失职糊涂,让人觉得无比愤慨。

一名已婚女子,带着未成年女儿在外和陌生男子同居,最终亲手将十二岁的女儿推入深渊,这名同居男友借着独处机会,多次对女孩进行性侵。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女子余某某是贵州本地人,婚后生育一名女儿小舟,案发时孩子仅有十二岁。

在没有和原配丈夫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余某某独自离家生活,不愿意回归原生家庭。

在外生活期间,余某某认识了男子郭某某,两人相识不久就确定亲密关系,搬到一起共同居住。

为了方便和郭某某长期生活,余某某直接把未成年女儿带在身边,三人长期在出租屋内共同生活。

余某某日常需要外出务工赚钱,维持两人和孩子的日常开销,经常白天独自出门,留郭某某和女儿单独在家。

郭某某看着身边毫无反抗能力的十二岁幼女,彻底暴露本性,开始滋生违法犯罪的邪恶想法。

从2021年6月开始,趁着余某某外出上班、家中无人的间隙,郭某某多次对小舟实施性侵行为。

孩子不敢主动告诉母亲遭遇,只能默默忍受侵害,日常变得沉默寡言,只能在夜里偷偷哭泣。

余某某逐渐发现女儿的反常表现,察觉到孩子情绪低落、身体异常,和往日状态的不同。

经过余某某反复耐心追问,内心崩溃的小舟终于哭着说出真相,把自己长期被郭某某侵害的经历全盘告知。

得知真相的余某某彻底震惊,第一时间选择报警处理,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固定证据,调取居住记录,锁定郭某某的犯罪事实。

同时查明,郭某某和余某某对外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两人都明知余某某存在合法婚姻,依旧持续同居生活。

检察机关最终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重婚罪三项罪名对郭某某提起公诉,以重婚罪对余某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公开审理,认定郭某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作案情节恶劣,侵害未成年人后果严重。

郭某某多项罪名成立,数罪并罚,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为自己的卑劣恶行付出沉重代价。

郭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当庭提出上诉,试图减轻处罚,二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明确认定余某某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婚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

她的疏忽和不负责任,间接导致女儿长期遭受侵害,让孩子身心遭受不可逆的终身创伤。

法院最终依法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这也是对失职母亲的法律惩戒,明确划定成年人的责任底线。

案件宣判后,当地妇联和心理机构第一时间介入,对受害女孩开展长期心理疏导和帮扶救助。

即便后续生活能够回归平静,这段黑暗的经历,也会永远刻在孩子心里,造成无法修复的伤害。

这起案件最让人痛心的地方,就是未成年孩子没有任何过错,却要承受成年人荒唐选择带来的恶果。

郭某某身为成年人,毫无道德底线和法律敬畏,把手伸向弱小幼女,余某某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本应是女儿最坚实的保护屏障,却因为自身的荒唐行为毁掉孩子人生。

很多家长总以为孩子待在身边就是安全的,却忽略了身边熟人带来的潜在危险,放松警惕心。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薄弱,只能依靠家长的守护,家长的每一次轻率选择,都可能改变孩子一生。

这起案件也同时印证了,法律不会纵容任何违法行径,施暴者会被严惩,失职的监护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守护孩子的安全是终身责任,不能因为个人私欲,牺牲孩子的未来和身心健康。

信源:[上观新闻-12岁女儿遭母亲同居男友强奸猥亵,法院:男子判刑12年,其母判刑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