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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司女士从小养到大的儿子,要与她断绝关系,连老家的房子,养子也要据为己有

河南焦作,司女士从小养到大的儿子,要与她断绝关系,连老家的房子,养子也要据为己有,直言房子是自己盖的,连门锁都换掉了。但养子奶奶不认可,这明明是自个出钱盖的,怎么到了他口中,就变成他花钱了!

就连村里人也说,养子完全是“太子爷”待遇,从小到大,生活条件都是村里最好的。

司女士自打结婚就非常想多要几个孩子,但生了大女儿之后,情况发生变化,自己没办法再生育,就抱养了养子。平时对待养子,比亲生女儿还亲。

尤其是养子奶奶,自打孩子过来,从嗷嗷待哺的小婴儿到长大成人,奶奶都把养子当作亲孙子,捧在手里。

养子订婚后,司女士和丈夫特地给他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贷款用的全是自己和丈夫的积蓄。

2013年,司女士又在老家盖了房子,装修也花了不少钱,就希望养子回老家住的时候能舒舒服服的。

如今,城里的房子贷款也给养子还完了,家里的装修也妥妥当当的,养子竟然要争老家房产。

养子认为,装修虽然花的是奶奶的钱,但盖房钱是自己出的,房子理应是自己的,为此养子还起诉了司女士。

但奶奶却说,这房子从建到装修,都是自己出的钱,自己从来也没花过他一分钱!

去年,司女士生病,就想让养子回来瞧瞧自己,没想到养子害怕司女士得的是流感,传染给自己,就让司女士在家熬,丝毫不在乎曾经的母子情谊。

按说奶奶从小把他养大,会不一样吧?前段时间,奶奶腿不舒服,司女士赶紧打电话给养子,养子甩出一句:你打120吧,我要上班没空。

本以为养子忙,才没时间来看奶奶,但第二天养子也没出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按照司女士与奶奶的说法,养子确实没有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难道养子真是白眼狼?

在养子口中,这又是另一套说法。

奶奶对自己是不错,司女士在自己小的时候也管过,但现在是养母和奶奶不让自己管了。

而且养子表示,自己从小到大也不知道不是亲生的,是最近几年才知道的。

再说争房产是争房产,赡养是赡养,不能划等号。可是现在,只要自己去看奶奶,就会被用他们各种理由撵走,完全是子欲养但亲不让!

养子妻子也补充道,都管这么多年了,叫干啥都去的,总之一句话:没有不赡养的事!

一家人两家话,难道真是误会?

后来,经过司女士以及村民的说法,事情渐渐有了眉目。

养子之前对养母一家都还可以,但变故发生在养父和爷爷相继离世之后。

原来养父和爷爷都能挣钱,自打俩人离世后,剩下养母和奶奶两人,不仅不能挣钱贴补自己,还时常拖累,反正不是亲生的,养子索性决定不再管。

加上对宅基地盖的房子有念头,所以与养母、奶奶的关系急转直下,甚至到了互相要断绝关系的地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本案中,养子虽然嘴上说得漂亮,但不尽赡养义务的事实也存在。想要通过不来往,断绝关系,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约定。

都说养儿防老,但只有正确的亲子关系,才能起到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作用。纵观本案,养子因觉得养母和奶奶是拖累,就消极赡养,伤害的不仅是亲情,更是多年养育的恩情。

对于上述事件,您怎么看?您觉得养母和奶奶的养育之情错付了吗?欢迎补充在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