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法官现在估计后悔写那篇论文了。二审还没开,自己早年的学术观点就被网友翻出来,准备用她自己的话来个“回旋镖”。有网友调侃:“这剧情,编剧都不敢这么写。”深耕知产审判二十多年,履历确实漂亮,但在传统文化符号的归属问题上,她和老百姓的认知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祥云、龙凤、四叶花,这些都是刻在中国人骨子里的文化记忆,从来就不该被任何商业主体圈起来收费。我始终觉得,商标法保护的应该是原创设计,而不是把老祖宗传了几千年的东西划给某个品牌独占。法律可以严谨,但不能冰冷。一个卖奶茶的用四叶花装饰杯子,消费者会误以为是LV出奶茶了吗?这不是侵权,这是合理利用公共文化资源。这场二审判决,划定的将是传统文化与商业垄断的边界。你觉得,传统纹样到底该归全民共享,还是能注册成私有产权?评论区说说。

